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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暗角打鑊』事件」,又稱「暗角七警事件」,發生於10月15日凌晨,即「雨傘革命」爆發期間。當晚警方在龍和道清場時,向退至添馬公園的示威者粗暴用武,其中七名警員被拍得將一名示威者抬到添馬公園一政府泵房變電站外的陰暗角落,拳打腳踢近四分鐘。新聞片段播出後外界嘩然,並因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曾形容警察在佔領行動期間「光明磊落」,而衍生出「暗角打鑊」一詞形容事件,涉事七名警員則被稱為「暗角七警」。

事後,七名警員停職候查,至2015年10月15日,即事件整整發生一年後,方被落案起訴「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普通襲擊罪」,同日警方亦拘捕遭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控以「襲警罪」及「抗拒警務人員罪」。

2017年2月14日,法庭終就七警控罪作裁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名不成立;但交替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全部成立,而較早前曾健超就已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

過程[]

2014年10月14日晚上,不少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極速佔據龍和路,一度前後包圍戴頭盔及持盾牌的普通警員,警方由於人手不足暫時敗走。至深夜(即10月15日凌晨)警方以胡椒噴霧等採取強硬攻勢清場,當中懷疑使用過度武力,在網上引起極大迴響。

期間,無綫記者拍得有示威者被制服後,被七名探員以膠索反綁雙手,再抬到添馬公園內一個陰暗的角落,對他拳打、腳踢,又反覆用鞋底踩向這名示威者,有部分警員則在旁狀似把守「睇水」,兩名警員打人後離開,其餘人則接力毆打。整個毆打過程歷時四分鐘,示威者飽受拳腳後,被扯起帶走。

無綫新聞於凌晨時份在互動新聞台播出了警察圍毆示威者的片段,即時在網上瘋傳,網民對警方行為極感憤怒。蘋果日報的直播亦有拍得相關片段。

袁志偉試圖河蟹[]

無綫新聞自凌晨起播出有關片段,引起極大反響,但無綫新聞網頁早上即將有關短片刪去,再播出的電視片段旁白亦經修改疑淡化事件,網民認為是由於高層上班而下令河蟹。至下午,一群無綫記者發出公開信,不滿公司管理層處理手法,認為報道中指警員對示威者「拳打腳踢」的字眼,並非失實陳述,強調沒有滲入記者個人立場或情緒,只是客觀根據事實報道。記者稱「期望前線和管理層均恪守專業,堅守原則,以事實為本,為公眾帶來準確客觀及全面資訊」,有關聯署聲明兩日間獲過百同事響應。網民高呼「反了反了」之餘,亦對記者站出來對抗高層讚好[1]

不過,諷刺的是在2015年6月下旬,即事件發生200多天後,無綫新聞憑着《六點半新聞報道》播出的「暗角七警」及「龍和道示威」報道,勇奪第55屆蒙地卡羅國際電視節最佳電視新聞獎,獲獎的更是被河蟹前的版本。評判指出,片段能夠勇奪得獎項,全因報道全面、客觀、中立、專業,以及有勇氣報道社會的不公義,所以獲得評委高度評價。更有趣的是有關奪獎的相關報道,報喜的竟不是新聞部,而是6月22日晚上播出的《東張西望》。

有網民直斥:「個獎唔屬於TVB及袁生,係屬於TVB新聞部有良心嘅前員工及現職員工!」另外亦有網民慨嘆所有功臣已被逼離開TVB。[2]


其他討論[]

網民起底[]

網民事後將相關警員「點相」起底[3]另外在暗角被毆的示威者證實為公民黨成員兼社福界選委曾健超,網民笑稱警員「打錯人」,打着「大狀黨」的選委,應會遭嚴正追究。愛港行動有成員指,警方打人都是幕後演員,而片段經過剪輯,有關留言在網上被瘋傳。

警方起初表示已將涉事七名警員調離前線,有關外界要求他們停職的安排,警方則稱要確認到涉事警員的身份,才考慮把他們停職。有質疑指警方既已把涉事警員調職,即身份已獲確認,因此說法明顯自相矛盾。[4]翌日,警方宣布七人已停職候查。 

建制律師稱許「七俠五義」[]

2014年11月4日,新民黨成員律師陳永良,發起60名律師默站抗議佔中。他更以「七俠五義」形容涉嫌在龍和道清場中將被捕示威者拖至暗角毆打的7名警員。其言論引起網民很大的反應。[5]

其後陳永良出席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時,主持人讀出一段Twitter訊息:「各位放心,我將組成律師團,拯救七俠五義於水深火熱中,已經約好見面,為其提供法律意見。『儆惡懲奸,忠肝義膽』,這八個字從我1974年宣誓入警察學校的第一天,便牢記心中。陳永良律師上。」

其後有報章讀者報料,指陳永良於80年代曾為警員。1986年9月初,時任高級督察的陳永良與多名警務人員涉嫌向一名毒販濫用私刑,在高院接受審訊,其後獲陪審團裁定無罪,有指涉案的13名警務人員被飭令自動辭職,指陳或因自己當年的經歷,故對七警特別同情。[6]

當晚其他個案[]

當時亦有其他懷疑濫用暴力場面,有線電視新聞畫面顯示,龍和道一名示威者被警方制服後,在沒有反抗的情況下被抬上草地。其間,有一名身穿藍色T恤及黑色「警察」背心的男探員,拿著頭盔,背向電視鏡頭追上前,懷疑至少一次起腳踢向該示威者方向。接著,該探員仍未後退,但此時有其他探員挪動身體,攝影師的鏡頭被遮擋。數秒後,畫面中的示威者已經倒地不能動彈,疑暈倒草地上。一名同樣身穿藍色T恤及黑色「警察」背心的男探員則蹲在地上,雙手搭在該示威者身上。

謠傳復職[]

2014年11月中旬,網上有傳言指七警已獲復職。警方發言人迅速澄清有關消息純屬謠傳,該七警務人員現時仍被停職,又呼籲市民應正當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要傳送虛假訊息。[7]

Google Map現暗角[]

有網民在Google Map把曾健超於龍和道被打的暗角,將坐標(北緯:22.28285° 東經:114.16471°)定為「光明磊落的暗角」,英文為「Police dark Corner」,之後曾被河蟹,後再出現,並正名為示威者抗議打人案的口號:「光明磊落暗角打鑊」。[8]

拘捕與檢控[]

42日後正式被捕[]

2014年11月26日,警方在對彌敦道佔領區進行清場後,七名警員在事隔42日後終於被拘捕。網民認為是為平息清場引起的民憤有關。[9]不過,網民對七人只被控以「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而非因其公職人員身份而控以「酷刑罪」甚為不滿,因「酷刑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而現時控罪最高刑罰只是監禁三年,程度明顯有別,認為是故意放生。[10][11]

一年後終被檢控[]

律政司在「七警」被捕後多次稱要徵詢不同的法律意見,外界均認為屬拖延之舉。至2015年10月,事件屆滿一週年的日子,互聯網頻傳律政司終建議香港警方將檢控七警的消息。

但在10月15日早上,卻率先傳出被毆的曾健超收到警方預約拘捕的消息。終於在當天中午,警方發言人表示,涉案七名警員已被正式落案起訴,各被控一項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一人再被控普通襲擊罪,全部獲准保釋外出,下周一東區法院提堂。根據《警隊條例》,總督察或以下職級警務人員停職時,仍有機會獲支半薪,直至被定罪為止。

著名博客盧斯達撰文指,事情如此發化,是因為美國國會關注事件,重提修改《美國——香港關係法〝。一旦香港關係法生變,美國優惠取消,那些掛著香港牌頭做的中國生意,就要損失慘重。所以中共政府下令要立即「做嘢」,香港警方不能再施拖字訣。[12]

有網民留言指:「本來要拍掌,但竟然先爆出嚟嘅係『預約拘捕』戚秦氏[13],令人感慨」。[14]另外,不少網民質疑檢控方避提「酷刑罪」,是避重就輕。網民又指酷刑罪是對公職人員的權力限制,現時控罪一般用作檢控普通市民,只控以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和普通襲擊是忽視了七警的公職人員身份。[15]

雨傘革命期間支持警隊的facebook專頁「支持香港警察」,在七警被起訴消息傳出後,下午換上黑色封面相片。

同日稍後,曾健超前往警署,被控以一項襲警罪,涉及在龍和道向11名警員淋不明液體,但卻不包括暗角七警,至於另外四條抗拒警務人員罪中,同樣不涉及暗角七警,五條控罪涉及15名警員。[16]網媒紛紛質問,曾健超是否有如葉問「一個打十個」。[17]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於傍晚表示七警與曾健超同一日被拘捕及起訴,是刻意為之「最妥善的安排」。他指這兩宗案件都在短時間內發生,是同一系列的事件;安排同日起訴及同日去法院,可以令八人的代表律師,可以第一時間於同日向法官作適當陳詞。[18]

曾健超襲警拒捕罪成[]

2016年5月26日下午,九龍城裁判法院對曾健超涉嫌於2014年雨傘革命期間襲警及拒捕一案作出裁決。結果被告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另外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成立,押後至5月30日判刑。審訊期間,控辯雙方曾就亞視新聞片段真確性爭議。

案件經過多天的審訊後,裁判官在裁決時指,畢警長、程警長、鄭警員是誠實的證人,證供堅定,沒有誇張及出錯。而就辯方針對證人在動作描述的差異,裁判官認為是可以接納,因為只是輕微差異,不影響誠信,他並完全接納亞視片段,指有關片段清晰,認為難以修改。最後裁定淋液體男子、亞視片段男子及警署的被捕男子,確為同一人、即被告曾健超,而由於潑水行為帶有敵意,明知下面有執行職務的警員,目的是為了弄濕他們,所以裁定曾襲警罪成,另外兩項拒捕亦罪成。

有網民得悉審訊結果後留言說:「如果有做過就要認受法律制裁⋯⋯但同樣地七警亦要受懲罰⋯⋯」、「我唔會話佢無罪…但我希望一視同仁…」。不過有網民認為這個審訊結果顯示香港司法已經大陸化。[19]

另外網媒100毛》對審訊結果反應甚為激烈,改編著名的三隻小豬童話作為影射。不過有網民不同意其取態,留言說:「無同情隻,但唔好講到隻小豬好無辜,完!」[20]

5月30日,曾健超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星期,獲准以現金300元保釋等候上訴。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表示,前線警務人員不過按指示執行職務,法庭有責任保護正執行職務警務人員。曾健超以有異味液體潑向警員,是對警員極大的侮辱和挑釁,近似向警吐口水,有判處即時監禁的案例。判官又指,被告不滿警方拋棄克制的做法,以過度武力對待示威者,但被告卻同樣拋開克制,使無辜前線警員受害,使警員成為其出氣袋,說出來也有點諷刺。曾健超在庭外表示對判刑極之失望和不開心,但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因此即日提出上訴。[21]

七警案開審[]

2016年6月2日,拖延多時的七警案終於開審。剃鬚用品品牌「舒適」於fb發帖抽水,引用曾健超的照片並附上圖片。「舒適」表示曾健超的「鬚款」明顯經過設計和悉心修剪,形象鮮明易認,並在圖說上寫上:「公平咩?!留鬚留得靚都畀人打……」雖然他們強調「真係純粹講留鬚」,但就在標籤加上「#‎畀人打」「‪#‎七個小矮人」「‪#‎邪不能勝正‬」等。

帖文獲得不少網民好評,指作為品牌亦十分敢言,fb管理員就回應指:「小編好細膽㗎!好怕今日唔講,聽日想講都冇得講。」[22]

七警罪成[]

2017年2月14日情人節,即事發28個月後,法庭終就七警控罪作裁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名不成立;但交替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全部成立。該七名警察亦於2017年2月17日,判處監禁兩年,而第五被告陳少丹因「普通襲擊罪」成立,判囚一個月、同期執行。

據傳媒報道,在法官剛宣布七警嚴重傷人罪脱時,撐警成員在庭上大拍手掌,遭法官阻止,然後法官繼續宣布較輕的襲擊傷人罪成,全庭鴉雀無聲。[23]不少網民獲悉,均表示「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大加恥笑。「豬場新聞」則截圖,比較各大媒體有關七警裁決的新聞標題,當中只有無綫新聞沒有在標題中提及「罪成」,而只有提及「罪名不成立」。但亦有網民指出無綫新聞其實有另一則新聞標題提及「罪成」,質疑是「豬場新聞」刻意清除無綫新聞另一則通知。[24][25][26]而前無綫新聞時事節目監製區家麟則撰文提醒大眾,毋忘當日拍下七警片段的TVB員工,這些員工當中有一半人已離職。[27]

土共藍絲批鬥法官[]

不少愛字頭組織等土共藍絲團體得知七警判決之後,表示失望及憤怒,甚至把矛頭直指當時判決七警案的裁判法官杜大衛。

藍絲facebook專頁「9up新聞」事後貼出案件法官杜大衛的相片,不滿七警需要還柙,更寫上「去死啦你!」,又指杜是「狗官」。該帖引來大批激進藍絲留言,留言內容主要針對法官杜大衛,更指本身為外國人的杜是「港英餘孽」,甚至詛咒他全家「死絕」、「絕子絕孫」。事後藍絲又發起遊行,於2017年2月18日下午3時半從中環遮打花園出發,途經警察總部後到政府總部,以示反對法官決定。[28]

同時,本地導演高志森在facebook連環發5篇帖文,先批評「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分子。本土港獨暴徒縱火、打警察、破壞公物,狗官就輕判、甚至判無罪,實在偏頗至極」。被黃國桐律師指他侮辱法律後,他反指「我非常尊重法律,我只係唔信偏頗嘅法官啫」[29],及後反問「香港法律那一條是『不可以批評法官』的?」他又重申,「公道判案的是法官,偏頗判案的是狗官,對號入座吧。」,有關言論連日來惹來批評,更指高或已觸犯藐視法庭罪。[30]在數日之後,高志森疑因心虛,悄悄刪除有關帖子,但也難逃網民將其相關的帖文截圖留下紀錄。[31]

律政司在回應傳媒查詢時,只表示會繼續留意公眾對刑事司法制度等與法治相關的意見,並呼籲社會人士尊重司法獨立和法治。律政司會毫不猶豫地將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轉介執法機構調查,並對適當個案展開相關的法律程序。[32]

「舒適」抽水後「笠水」引公關災難[]

在七警被判罪成當天,個人護理用品品牌「舒適」於當天中午12時半在facebook發帖,並附上一幅兩名演員在法庭中鼓掌的電視劇截圖,上面寫著「今日除咗情人節之外,仲有一樣嘢值得慶祝」,附言「耐就就咗啲,我地有請小鳯姐」,標籤更引用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佔領行動期間鼓勵警員的「你地冇做錯」,但後面加上「不過要坐」,整個帖文指向七警案。

不少網民均心領神會,讚好及留言認同「舒適」的帖文,更一度錄得數千讚好。同日下午5時許,香港討論區網上討論區出現帖文,指「垃圾牌子舒適facebook話慶祝7警入罪!」內文指該帖文為「垃圾品牌無錢賣廣告,列入黑名單!」及後在同日晚上約7時,「舒適」的有關帖子被發現刪除。[33]

至2月16日凌晨,「舒適」於facebook專頁刊登道歉信,稱「品牌在情人節社交媒體中出現失誤」,令網民對當日新聞「有聯想及關注」,稱「並非我們的初衷,如果造成任何不安或困擾,我們表示誠懇抱歉」。道歉信一出,不少網民即留言炮轟舒適自我審查,質疑指該「抽水」帖文「一粒字乜嘢都無講都要delete post」,並批評「舒適」高層自製公關災難,令「之前贏落嘅形象一鋪清袋,依加左中右你都得罪晒」,斥「個公關諗咩?個腦裝屎?」另外亦有不少網民留言支持「舒適」facebook專頁的管理員,指「無論公司點責怪你,香港好多人都支持你」、「尋日出post果個admin無錯」。[34]

麥明詩多次「爆seed」[]

有「十優港姐」之稱的麥明詩,在得知七警判決時,在facebook分享有關報道,報道中訪問了警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對判刑感到「非常驚訝難以接受」,又認為司法判決不公道,麥明詩則留言表示:「點解打人後要坐監係不公義嘅?」同時寫了「真心唔明」、「一個人嘅說話唔代表所有警察」、「無論邊個打邊個都應負刑責」及「法治」等標籤。但有網民出言不遜:「關你X事咩?」及後麥明詩回覆:「香港嘅事,當然關我作為香港人事。」[35]

及後麥明詩接連發文評論事件,其中一篇帖文貼出一段對話的截圖,有一個以簡體字發出訊息的網民對麥明詩表示失望,質問她何以市民打警察就判五星期,警察打市民就判兩年,麥明詩向他解釋判刑各項因素,但這位網民仍感不滿,回覆指「一切言論應付上責任的」。麥明詩借此解釋,稱相信無論人們在政治光譜上的那一個位置,仍然同樣擁有這個「核心價值」。她又認為正正就是人想當「高等」動物,不想互相廝殺才建立規矩及法律。「我們都不是聖人,情緒好難忍?當然,就正正是這個原因,我們才需要刑罰來阻嚇,提高這些不被社會接納的行為的代價。」最後,她直言,「你有權叫法治去死,如果你覺得九龍皇帝治港更適合。但至少我仍相信法治、捍衛法治。」[36]

警察集會自比猶太人[]

警隊四個協會2月22日晚上在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大會,主辦方稱有3.3萬名警員出席支持,網民熱議警員「曬馬式」集會,又與40年前「警廉衝突」期間警員集會要求特赦相提並論。[37]

期間,一名陳姓警員發言,把受辱警員比喻為被納粹迫害的猶太人,有關言論由於牽涉二次大戰期間種族屠殺的歷史,引起關注。網民直斥警員亂引歷史,而相關的以色列及德國兩國,其駐港領事館先後發表聲明稱有關言論不恰當及令人遺憾,關注猶太人被大屠殺歷史的組織亦斥責發言警員及呼應者不尊重史實,事件又引起在港猶太人社群關注。[38][39]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迅速「撲火」,指對於有與會人士言論冒犯其他民族或國家,該協會感非常遺憾。[40]

各界藍絲捐款撐七警[]

上訴獲減刑[]

罪成7人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於2018年11月審結案件,2019年7月26日裁決,裁定5人的定罪上訴被駁回,第4上訴人劉興沛及第7上訴人黃偉豪定罪上訴得直。第1、2上訴人黃祖成、劉卓毅減刑至18個月;第5上訴人陳少丹減刑至16個月;第3、第6上訴人白榮斌、關嘉豪減刑至15個月。7人知悉裁決後表現冷靜,互相拍肩,又在犯人欄內按手機,隨即有人走到犯人欄前,隔着玻璃與各人手掌貼手掌以示支持。[41]

網民焦點已集中在當時的「反送中」抗爭之上,當時警民關係甚差,網民對判決結果亦不感意外。

相關二次創作[]

改圖[]

改編歌曲[]

註解

  1. 一群無綫新聞部記者公開信facebook群組:一群無綫新聞部記者的公開信…
  2. 熱血時報 fb專頁:【TVB憑「暗角七警」報道 勇奪蒙地卡羅電視節新聞獎】,2015年6月22日
  3. 高登討論區:又一警犬起底
  4. 明報即時新聞facebook專頁:【IQ題】警方要確認到涉事警員的身份,才考慮把他們停職,但警方已把涉事警員調職。那到底是怎樣做到的?(無綫新聞截圖)
  5. 熱血時報:七俠五義?而家返咗宋朝呀?,2014年11月4日
  6. 蘋果日報:撐警律師 曾當差涉虐犯,2014年11月5日
  7.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警方指涉暗角打人7警復職純屬謠傳,2014年11月22日(00:51)
  8. 852時報:龍和道「暗角」 Google Map光復,2014年10月20日
  9. 蘋果日報的facebook專頁:事隔個半月,終於。【警方終拘捕涉打曾健超7警】,2014年11月26日
  10. 輔仁網:暗角七警係涉嫌干犯酷刑罪!(曾浚瑛)
  11.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郭榮鏗:暗角7警被捕罪輕 不合理,2014年11月27日(12:05)
  12. 盧斯達:七警被控要拖曾健超落水 —— 警隊精神管理學,2015年9月15日
  13. 戚秦氏是周星馳電影《九品芝麻官》中的一個角色,其夫遇害身亡,卻被誣蔑殺夫
  14. 100毛fb專頁:起。訴。咗。喇! 【有請小鳳姐】暗角七警終於畀人告喇!,2015年10月15日
  15. 熱血時報fb專頁:暗角七警案只控嚴重傷害他人普通襲擊 網民質疑未控酷刑罪避重就輕,2015年10月15日
  16. now 新聞:曾健超被預約拘捕質疑與七警被起訴有關,2015年10月15日
  17. 謎米香港fb專頁:律政司當曾健超係葉問!? 1對11 ?,2015年10月15日
  18. 熱血時報fb專頁:袁國強:同日處理7警及曾健超案是為公平,2015年10月15日
  19. 蘋果日報fb專頁:七警案涉案人士中,曾健超率先被定罪。,2016年5月26日
  20. 100毛fb專頁:無啦啦諗起,無特別意思。,2016年5月26日
  21. 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曾健超判囚5周】裁判官指向警淋異味液體似吐口水是極大侮辱挑釁 社會情緒不成減刑理由,2016年5月30日
  22. Schick 舒適 (HK) fb專頁:【留鬚會更好系列】嗱嗱嗱,真係純粹講留鬚咋吓...,2016年6月2日
  23. 蘋果日報:【最新】【7警裁決】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還押至周五判刑,2017年2月14日
  24. LIHKG討論區:【7警裁決】全部傷人罪脫,但全部襲擊罪成。,2017年2月14日
  25. 豬場新聞 Pignewshk fb專頁:用咩文字去講就睇到間媒體咩報格,不評論自己睇。,2017年2月13日
  26. Ku Tsun Man:次序應該係咁 #一定係我部電話壞咗啦,2017年2月13日
  27. 立場新聞:《七警罪成時:給 TVB 的情書》(區家麟),2017年2月14日
  28. 蘋果日報:【七警罪成】藍絲群起鬧法官咒「絕子絕孫」 隨時犯藐視法庭罪?,2017年2月15日。
  29. 立場新聞:「狗官論」捱批 高志森反駁:基本法哪一條不准批評法官 律師指或涉藐視法庭,2017年2月15日。
  30. 香港01:高志森怒轟「狗官」 司法機構:關注社交媒體言論 交律政司跟進,2017年2月16日。
  31. 香港01:【七警案】高志森刪Fb「狗官」帖文 律政司:正作適當跟進,2017年2月19日。
  32. 蘋果日報:【七警罪成】藍絲辱罵法官做「狗官」 律政司僅稱會「繼續留意」,2017年2月15日。
  33. 立場新聞:【七警罪成】舒適出抽水 Post 「請小鳳姐」 錄數千個讚好後刪帖,2017年2月14日。
  34. 香港01:舒適剃刀facebook刪七警抽水post兼道歉 網民批自製公關災難,2017年2月16日。
  35. 麥明詩 Louisa Mak fb專頁:點解打人後要坐監係不公義嘅?
  36. 麥明詩 Louisa Mak fb專頁: 法治,講都講濫了。但我用了三年時間去嘗試認識它。這個世界沒有完美的制度,沒有完全客觀中立的判決……
  37. 香港討論區3【差佬晒馬】警員WhatsApp群組流傳「13項訴求」 | 2017-02-22 | | 蘋果日報
  38. LIHKG討論區:集會警:社會對警隊心態 如二戰時猶太人被逼害
  39. German Consulate General Hong Kong fb專頁:Concerning the widely reported remarks of a Hong Kong police officer comparing the Hong Kong police to the Jewish victims of the Holocaust……
  40. 蘋果日報:警自比猶太人受納粹迫害 以色列領館:言論不當 令人遺憾,2017年2月24日。
  41. 明報:【七警案】2人上訴得直 黃祖成及4人定罪上訴駁回獲減刑 (11:37),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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