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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是香港上市公司壹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綜合性繁體中文雜誌,由大股東黎智英所創辦。

簡介[]

《壹週刊》於1990年3月15日正式出版,創辦初期,以「不扮高深,只求傳真」的口號。現時《壹週刊》一書三冊,分別刊載時事、政治、經濟、社會內容和娛樂圈新聞、生活悠閒等資訊。

1992年東方報業集團跟風辦同類型雜誌《東周刊》試圖分一杯羹,2000年後已多次轉手。而其他仿傚者如《凸周刊》、《星周刊》及《快周刊》等均已停刊,只餘《3周刊》苟延殘喘。

《壹週刊》近年的銷量已落後於《忽然1周》,網民的相關討論亦已減少。2013年底,《壹週刊》可能因為銷量不濟,常常需要在《蘋果日報》的版面大幅宣傳內容。

2018年3月8日,壹週刊宣布於3月14日發行最後一期紙本雜誌,其後轉型為網上媒體。

壹週Plus事件[]

2013年下半年,《壹週刊》推出了手機應用程式「壹週Plus」,以爭議性的視像手法報導一些娛樂新聞,引起不少爭議。

藍潔瑛自爆被姦事件[]

參見:藍潔瑛#親證被姦傳聞

2013年12月中,「壹週Plus」公開一段普通話訪問的片段,片中藍潔瑛親口承認廿多年前曾先後被兩位「影壇大哥」強姦,而事發地點在新加坡。事件引起網民熱烈爭議,猜測誰是可疑人物。

但不久後,「壹週Plus」刪除有關片段,原因惹來網民的猜測。[1]事件最後不了了之。



披露鄭艷麗做麥記事件[]

2014年1月下旬,「壹週Plus」披露曾拍三級片的女星鄭艷麗,現在隱姓換名在麥當勞工作。報導出街後,網民紛紛指責《壹週刊》可恥,指鄭艷麗自食其力,《壹週刊》不應打擾其歸於平淡的生活。[2][3]



披露強國小童當街便溺真相[]

2014年4月下旬,一名自由行大陸女子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抱着孩子當街便溺,期間有香港人以相機拍下過程而發生爭執。強國網民指涉事小童是女童,且只是小便在紙尿片上,責香港人拍攝女童的私處是過份,侵犯私隱。

事件及後連日在中港網絡醞釀,《壹周刊》發放片段,表示被搶相機的事主是該刊記者,片段又顯示當時小童並非小便而是大便,並已經將大便排在地上再另外用紙巾清潔,絕非沒有「濺濕弄污」香港的街道,更惹香港網民不滿。[4][5]後警方證實該女童是男童。

誹謗霸王案敗訴[]

於2010年7月14日出版的《壹週刊》,指霸王洗髮水含有可致癌的二噁烷,被上市公司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控告誹謗,索償逾6億港元。案件經39天的審訊後,法官陸啟康在2016年5月23日頒下296頁判詞,裁定被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敗訴,須向霸王賠償300萬港元,並須向原告賠償八成訟費。

法官在判詞中指,被告嚴重破壞原告聲譽,令原告難以銷售宣傳其產品,造成長期影響,但法官又認為,賠償額不能定得太高, 否則妨礙言論自由。法官又裁定,被告不須就原告的大陸損失負責。

有網民指先前壹傳媒掌舵人黎智英提議賠償一億和解,但霸王不接受,現在只獲賠300萬,是得不賠失。不過有網民估計霸王那邊訟費可能高達數千萬,現在《壹週刊》需要賠償八成,相信亦是天文數字。[6]

註解

外部連結[]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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