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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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格 | |||
|---|---|---|---|
| 曹格露股照 | |||
職業
| 歌手 | ||
其他名字
| 情歌王子、喪格、薯格 | ||
性別
| 男 | ||
國籍
| 馬來西亞 | ||
| 相關網上事件 | |||
| 其他資料或評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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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格,馬來西亞歌手,因曹格街頭毆打側田案受到公眾關注,並因此榮獲高登2009年9月焦點。
目錄 |
曹格街頭毆打側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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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格與本港歌手側田於2009年9月23日凌晨在中環街頭懷疑醉酒發生衝突,兩人同乘的士時同樣發生混戰,但被朋友阻止。事件被報館狗仔隊用數碼攝錄機全程攝錄,並於翌日(9月24日)的on.tv、《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作獨家報道。
事後香港警方跟進事件;而曹格則於9月24日召開記者會道歉,並取消原定9月29日將軍澳電視城之音樂會表演及錄影。[1]
但和傳媒的報導不同,高登巴打對曹格毆打側田發出一片支持的聲音[2][3],並認為曹格是「為民除害」、「真英雄」、「廁田不嬲抵打」、「打得好」等。[4][5]
曹格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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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登會員就側田曹格懷疑打架事件寫成惡搞文章,將《曹劌論戰》改編成《曹格論戰》。
威力加強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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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秋,側田伐我。維修工人將戰,曹格請見。維修工人曰:「咕呢[7]者戰之,爾名人請退!」格曰:「汝不識武,未能用謀。」乃執地下路牌作黃秋生狀。 側田問何以戰?曹格曰:「啤酒花生,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側田對曰:「小恩小惠,吾弗從也,操!」曹格曰:「歌曲、旋律,弗敢自加也,必按汝之本。」側田曰:「汝等盲毛,本所當然,擅改者弗腰[8]!」曹格曰:「小大之女,雖不能擦,必予兄弟。」側田曰:「忠之屬也,汝妻可以一戰。戰,則請從作三人行。」 曹格大怒,舉路牌橫揪側氏,友人急攔之,眾戰於中環。側田掩周,格曰:「未夠。」側田登的士急馳而去,格曰:「可矣。」側田絕塵而去。 既克,記者問其故。曹格對曰:「夫戰,勇氣也。吾本欲忍讓,唯其鹽濕之徒覬覦吾妻,士可忍,孰不可忍。彼咸我勁,故克之。夫咸蟲,難測也,懼有春藥弱吾勢。故吾視其春袋,一擊而中雙丸,望其旗萎而放之。」記者深諳其言,所言皆摘下,籌謀雜誌出街日鳩吹之。 | 」 |
改良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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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秋,側師伐我。公將戰,曹格請見。其鄉人曰:「醉酒者謀之,又何間焉?」格曰:「醉酒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 問何以戰?公曰:「側師禿也,怕見光也,將揭其帽。」對曰:「小醜而勝,民弗從也。」公曰:「與之同車,弗敢留情,必加腳。」對曰:「偷襲不仁,神弗福也。」公曰:「拳腳無眼,雖不常勝,必以用。」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中環。公將擊之。格曰:「未可。」側人三擊未勝,格曰:「可矣。」側師敗績。 公將馳之,格曰:「未可。」下視其陰,舉路牌擊之。曰:「可矣。」遂踢側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擊不中,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禿頭,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披血,望其陰破,故踢之。」 | 」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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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閒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徧,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 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劌曰:「可矣。」遂逐齊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 」 |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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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 ↑ 無綫收費電視網站相關通告
- ↑ 高登討論區:支持曹格打鳩廁田揮手區
- ↑ 高登討論區:曹格打柒廁田支持區
- ↑ 高登討論區:【曹格撚】有冇人因為廁格事件對曹格改觀?
- ↑ 高登討論區:曹格好野!
- ↑ 高登討論區:《曹格論戰》
- ↑ 「咕呢」,即苦力。
- ↑ 「弗腰」即「fuck you」的音譯。
- ↑ 轉貼:曹格論戰 (2010年會考新增範文)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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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林潔瑜 | 高登每月焦點 2009年9月 同期每月焦點 側田 | 後任: 曾蔭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