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Advertisement

膠蛋一個BT官司發生於2006年8月15日,當時的香港電影工業應變小組,透過發律師信控告42位網民以BT形式侵權,要求每人賠償2萬多港元;高登會員「膠蛋一個」(高登會員編號:128790)不幸成為收信人之一。2006年8月17日,膠蛋一個在高登披露所接獲的律師信,網民均不認同電影公司的做法,並視電影公司為勒索網民的行徑。於是他們便發起籌款活動,協助該網友應付訴訟。

但在2006年8月底,事件不了了之;而「膠蛋一個」已易名為「魚蛋仔仔」。

HKET20060818LB001W1

《網民籌款打官司 抗衡影業》,原載《經濟日報》

事件經過[]

源由[]

2006年8月15日,香港電影工業應變小組向42名利用BT點對點技術)分別非法下載港產電影《最愛女人購物狂》、《霍元甲》和《春田花花同學會》的香港網民發出民事控告。

2006年8月17日凌晨,高登會員「膠蛋一個」,在高登討論區發出一篇題為《收到律師信....唔知點算好......》的文章。信件由專門處理知識產權官司的 Lowells 律師行代表電影公司寄出,信件指他在2006年2月8日,利用有線寬頻戶口下載《春田花花同學會》,已違反《版權條例》,要求賠償港幣2.34萬元。

膠蛋一個聲稱自己是其中一名被索償的人,其實是其妹妹意圖下載電影,但未有完成下載即已刪除,卻仍遭索償,面對2.34萬元「補償費」。有高登人認為電影公司證據不足、多次將BT作為港產片票房不濟之代罪羔羊,並且「立心不良」,故他們對膠蛋一個更為同情。

由於網民不認同電影業追討賠償的做法,於是高登會員膠記甜品發起「集腋成裘——齊助BT案高登網友」的籌款活動[1]。直至2006年8月21日,捐款數目為港幣$19,580.59。當時「膠記甜品」指,他們會證實膠蛋一個是被告後才啟動款項,全部資金用於BT官司上,現階段只需認捐,毋須存款,認捐本身亦無約束力。會員sora亦成立官方籌款網頁,以財務支持膠蛋一個。當時膠蛋一個本身,亦已尋求法律援助。

翌日(2006年8月18日)消息上報,一位律師在報紙上指指點點,聲稱絕不會坐視不理,並以一句「法庭見!」作結。這位律師的言論,更令高登會員下定決心作出反抗。有網民發動罷睇港產片運動,杯葛垃圾片商;亦有義士亦向出言不遜的律師發出「功德圓滿」攻勢。

除了《東方日報》、《太陽報》、《蘋果日報》報道外,一向甚少引用高登網民意見的《經濟日報》亦援引國際同類案件及法律意見,大篇幅報道BT官司,可見事件受社會關注的程度。

外界反應[]

電影業反應[]

Hungnewscopy

《網民籲杯葛港片 洪祖星:癲佬行為》,原載《東方日報

事件在高登引起激烈討論,有人指非法下載之後還要求他人籌款幫忙,簡直是國際大笑話。有人卻指電影公司做法霸道,更認為電影公司竊聽香港居民網上通訊,可能已經違反《基本法》第三十條。但在高登,始終以偏激的意見為主流,有網友提出罷看港產片,「向港片港歌說三個不:不入場、不買碟、不下載」,不少高登人均表支持。當時有報章報導此番說話,香港影業協會主席洪祖星即直斥高登網民「好似癲佬,違法之餘還理直氣壯」。高登人得知後,不但批評洪祖星將罷看港產片和侵權混為一談,更挖他過去的瘡疤加以恥笑[2]

電影公司普遍不把高登會員的行動放在眼內,如「香港電影工業應變小組」發言人莊澄稱:「網友發起 罷看港產電影的行動滑稽,相信只會在小圈子內擾攘一段短時間,不會獲得公眾認同。」接辦電影業委託向網民索償的律師何偉康更指,既然有網民集資打官司,只好法庭相見,並重申:「如果有心挑戰,我們不會坐視不理!」高登人對何偉康的「」感到憤怒,所以再用功德圓滿對付他,但最後被《經濟日報》揭發及報道。

案件潛在法律論點[]

1. 是否有代理人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

  • 網民聲稱是家人侵權,他只是「機械提供者」,因而不用為侵權負責,不少網吧法理上亦可以此免責,但法庭仍可能會視對方疏忽看管電腦,需要負上代理人責任。

2. 疏忽是否要賠錢?

  • 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近日控告一名網民侵權,對方指家中裝有無線網絡,懷疑是鄰居入侵,成功平息官司。香港網民固然可以此作為申辯,但英國亦曾有案例一名小童闖入鄰居的花園後受傷,主人知道其闖入但無阻止,結果亦因疏忽而要賠償。

3. 2.34萬元是否合理?

  • 電影業向網民索償2.34萬元,上庭時必須交代損失如何計算,例如證明對方一人的行為導致多少損失。網民應注意今次官司只是民事賠償,不涉及「懲罰性」的罰款。

法律意見提供:梁永鏗律師 (香港經濟日報)

網民反應[]

不少高登網民譴責電影業做法荒謬,會員「藍色膠燈」更貼文設立「杯葛港產片簽名區」,獲百多名網民支持,其中網民 HarleyKing 呼籲「向港片港歌說三個不:不入場、不買碟、不下載。」另有多名網友在其他相關討論題目下貼文,建議港人罷看港產片。由此說明出:膠蛋一個事件表面上雖然只是一宗版權案的風波,但其突顯出香港市民對香港電影的不滿情緒。

是次事件牽起高登會員激烈辯論,以下是報章引述部分會員對官司的心聲: 

  • 「你不如聯絡埋其他被告人,一齊搵律師問意見。」
  • 「庭外和解俾幾千銀,睇佢制唔制啦!」
  • 「如果你真係俾人告,我哋「高登」相信一人夾幾十蚊都夠你打官司。」
  • 「找法援先啦!你唔找連機會都無。」
  • 「佢要告你唔代表告得入,就算告得入賠幾多都係未知之數,但告得入而又要賠錢,再俾佢追埋律師費的話都可能幾甘。」
  • 「呢次真係全世界睇你哋,如果你打官司,輸咗你就要賠唔知幾多,但如果贏咗,所有用BT嘅人就會向你致敬。」
  • 「試下寫封求情信俾佢,睇下點!」

及後有律師電郵被人轟炸,高登民意調查中心則有以下心聲: 

  • 「大家請停手,因為你們的行為可能是犯法的,即使做都不要『咁揚』!」
  • 「炸完(電郵)又怎樣?難道他不繼續告嗎?……」
  • 「簽名要求電影業界,就BT索償交出全部證據!」
  • 「堅拒電影業以無恥手段欺負升斗市民!」


剪報[]

[]

網民籌款打官司 影圈律師:倘存心挑戰大家法庭見

電影有《秋菊打官司》,網絡上亦有人籌款「救BT」。代表多間電影公司的「電影工業應變小組」,日前正式發信向42名非法下載電影的市民索償;有市民收信後上網求救,引發網民大舉集資籌募經費協助打官司,更有人建議成立7至9人組成的委員會統籌事件。代表電影界的律師何偉康直指:「如果有人存心挑戰,我們不會坐視不理,大家法庭見!」

對於今次官司行動,有律師指由於未有同類的案例,仍有爭議點,又指現時籌募費用只是杯水車薪,申請法援可能更實際。

收律師信 BT友網上求救

「收到律師信……(電影公司索償)2萬3千4,我俾唔出,最無奈唔係我DL(下載),未100% DL前已delete(刪除),冇睇過都要罰,唔知點算好。求一啲識法律的爸打(兄弟)俾意見。」在香港其中一個受歡迎的網上討論區「高登論壇」,昨日凌晨一名署名「膠蛋一個」的網民,拍下一封剛接獲的索償律師信,要求網民協助。

該信件由專門處理知識產權官司的Lowells律師行代表電影公司寄出,信件指他今年2月8日,利用有線寬頻戶口下載《春田花花同學會》,已違反《版權條例》,要求賠償2.34萬元。

6小時90人捐逾7100元

消息在網上引起廣泛回響,不足一天已有近千個回應。「膠蛋一個」指,該電影是他妹妹下載,與他無關,有網民加以奚落,亦有人表示聲援。昨午事件峰迴路轉,有網民指稱電影界證據不足、「立心不良」,開始提出籌款打官司。

名為「集腋成裘——齊助BT案高登網友」的籌款活動,昨日1時半在高登討論區舉行,不足6小時已有90人認捐,集資逾7,100元,各人捐款15至500元不等,以助對方打官司。有捐款者指,「不為理,但為情」;亦有人指捐錢是因為不值「垃圾片咁串」。

捐款者:不為理 但為情

發起今次籌款的網民「膠記甜品」指,他們會證實「膠蛋一個」是被告後才啟動款項,全部資金用於BT官司上,現階段只需認捐,毋須存款,認捐本身亦無約束力。

律師指申請法援更實際

該發起人建議成立由7至9人組成的委員會,統籌今次事項,目的並非鼓勵非法下載,而是為網民盡一點綿力。

不過,對於今次官司行動,有律師表示現籌的費用只是杯水車薪,申請法援可能更實際(見另文——律師:為2萬打官司 勝敗都煩)。

真要恭喜佢囉!」接辦電影業委託向網民索償的律師何偉康指,今次索償2.34萬元是要給侵權者一個機會,只需賠償便可簡單平息事件,但既然有網民集資打官司,只好法庭相見。他重申:「如果有心挑戰,我們不會坐視不理!」

—香港經濟日報 尤弘毅 2006-08-18

[]

律師:為2萬打官司 勝敗都煩

網民集資打官司,短短數小時已籌得7,000元,挑戰知識產權業界以民事官司打擊侵權者的策略。有律師指,打官司勞民傷財,亦勝敗難料。

早於今年2月,首先在香港試行民事起訴的香港唱片業,成功取得18名侵權者的資料,但半年後仍有3人未能聯絡或不作賠償,至今未有告上法庭。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昨日指,他們從沒有放棄該3宗個案,仍保留起訴權,但並無正面回應何時採取進一步行動。

案例不全 變數多

在律師及大律師眼中,這類版權官司仍存在變數,究其原因,是案例不全、法律未能趕上侵權技術,現在只觀乎有誰可將案件帶上法庭。

律師梁永鏗指,網民如打官司,有6至7年經驗的律師收費約4,000元,影印、交通、送件等均要繳付雜費,這筆開支可能較私下和解更昂貴。若網民敗訴,還要負擔對方堂費。

不過,若按民事官司規則,網民打官司前,可以向法庭存入一筆「承諾繳付」的賠償金,若最終法官所判的賠償額低於該數,影音業將要負擔雙方堂費,這一項限制相信亦會令影音業對打官司卻步。

梁永鏗說:「網民收到信後,最好問對方有沒有證據,還應該想清楚是否想做犧牲品?為一兩萬元,跟整個電影業打官司,不論勝負都好麻煩。」

另有大律師則指出,目前影音業向網絡商取得用戶資料、並向侵權者索償,這套程序完全沒有權威性,即指有關官司未達上訴庭,經三司滙審程序挑戰。換句話說,影音業界是否可成功索償,仍是未知之數。

—香港經濟日報 2006-08-18

[]

影圈律師遭網民電郵轟炸 替侵權案打官司 接大量宣傳信息

本港電影業大舉向42名非法下載電影的網民索償,引起網民反彈;繼網民擬集資打官司後,代表電業界的律師何偉康昨日亦成為網民發洩對象。有網民呼籲向該律師發出「電郵炸彈」,此舉將令受害人電郵戶口長時間接獲大量宣傳信息。

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指,此滋擾技術悠來已久,安裝了防垃圾電郵軟件亦無補於事。被捲入事件的律師何偉康說:「每個人有不同處理壓力的方法,對不理智的手法早已習慣。」 

網民已籌2萬打官司

在高登討論區上,有網民前日自稱收到電影業發出的索償信,指他今年2月8日曾下載電影《春田花花同學會》,要求賠償2.34萬元,消息引起網民廣泛回響;有網民前天發動籌款打官司,至昨晚已集得2萬多元,大部分人捐款20多元,亦有小數捐款500元。

不過,網上披露的法律文件中,揭示專打知識產權官司的律師行Lovells,其律師何偉康負責接辦今次案件,遂成為網民新一輪攻擊對象。其電郵地址、電話、工作地址、入行時間,昨日被網民利用搜尋器輕易查出,在網上張貼。他的電郵地址被人以紅字放大,有網民提供一個網上「訂閱程式」,呼籲網民:現在「行善積德既時間」,並要「表揚何大狀」。該程式現存放在一個伺服器上,只要輸入一個電郵地址,該地址將會訂閱50個來自法輪功、或者中港台新聞網站的通訊電郵(見另文)。

不少人完成「整蠱」後留言指:「功德圓滿」,有網民提議到網吧行動;另有網民提議為何偉康的電郵訂閱色情網站的資訊,但亦有聲音呼籲網民停止這類行為。

何偉康:早已習慣被滋擾

「今日我都奇怪,為甚麼多了這麼多(宣傳電郵)!」因接下電影業官司、成了網民攻擊對象的何偉康律師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出,現時已將情況交由 Lovells律師樓的技術人員處理。他指過去代客人處理其他官司時,亦曾受過不禮貌待遇,對類似滋擾早已習慣:「我明白他們的感受,但我亦要他們知道我們的法律主張。」他重申,事件不會影響訴訟進展。

香港影業協會總幹事叢運滋相信,今次事件只是一小撮網民的行為,大部分人均會明白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警務處發言人指,目前正了解情況,但至截稿前未收到回覆。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指出,雖然現有《電訊條例》未有管制濫發電郵,但一般網絡商與客人有合約在身,不得使用戶口濫發信息,否則可被停止戶口。立法會目前亦正審議濫發信息條例,日後不論以甚麼方式,濫用電郵亦可能觸犯法例。

—香港經濟日報 尤弘毅 2006-08-19

[]

非法下載電影遭索償激民憤 網民罷看港產片籌款打官司

【記者趙燕婷報導】電影業發信向42名非法下載電影的市民索償事件,激起網民在網上討論區發起罷看港產電影行動,有網民更成立官方網頁,為被索償的一名網友籌款打官司。截至昨晚6時半,該網站紀錄有201人認捐,涉款20,646元。電影業直指網友罷看港產電影的行動「滑稽」。

「勝算低都要博」

一名署名「膠蛋一名」的網友早前在網上討論區高登論壇貼文,聲稱自己是其中一名被索償的人,其實是其妹意圖下載電影,但未有完成下載即已刪除,卻仍遭索償,引發網民激烈討論,認為電影公司做法霸道。網友藍色膠燈更貼文設立「杯葛港產片簽名區」,獲百多名網友支持,其中網友HarleyKing呼籲「向港片港歌說三個不:不入場、不買碟、不下載。」另有多名網友在其他相關討論題目下貼文,建議港人罷看港產片。

此外,有網民發起籌款活動協助「膠蛋一名」打官司,獲網友熱烈支持,為方便清算,網友sora更協助成立官方籌款網頁。本報昨日聯絡sora,他雖然認同非法下載電影在法律上「有問題」,但擔心有網友因無資金與電影公司打官司而「被屈」,所以決心協助籌款。他說:「就算勝算低都要博,唔係開咗先例會死好多人。」

業界指行動滑稽

「香港電影工業應變小組」發言人莊澄回應本報查詢時稱,有網友發起罷看港產電影的行動滑稽,相信只會在小圈子內擾攘一段短時間,不會獲得公眾認同。對於「膠蛋一名」的個案,他認為真確性成疑,因一般要長時間非法下載才會被偵察到,又指「就算入間舖偷嘢偷咗三分一都係偷,一樣會被索償」。

—蘋果日報 2006-08-19

報章報導[]

  • 《網民籌款打官司 抗衡影業》,《香港經濟日報》,記者:尤弘毅,2006年8月18日。
  • 《非法下載電影遭索償 激民憤網民罷看港產片 籌款打官司業界指行動滑稽》,《蘋果日報》,記者:趙燕婷,2006年8月19日。
  • 《網民籲杯葛港片 洪祖星:癲佬行為》,《東方日報》,2006年8月19日。
  • 《影圈律師遭網民電郵轟炸》,《香港經濟日報》 ,記者:尤弘毅,2006年8月19日。
  • 《網絡風雲︰BT友斥電影公司侵人權》,《蘋果日報》,2006年9月6日。[3][4]

結果[]

直到2006年8月31日,當事人膠蛋一個已經潛水多日,並且已超過「香港電影工業應變小組」所提出的十日限期。 有高登會員提出以下三個可能性:

  1. 膠蛋由頭到尾在此胡說八道,知道這件事玩大了;已經潛水
  2. 膠蛋已割地賠款,之後潛水
  3. 膠蛋已經潛水

雖然事件最後不了了之,但是次事件總算可以體現出高登人之間的互助和團結精神。

註解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網站[]

網民討論[]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