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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交歡片流出事件源自一名港大生因為遺失了USB手指,而被他人拾獲;而該名港大生的USB手指裡的交歡片段及履歷資料,卻遭「奇拿」放上網上分享,在「人傳人」效應下,有關涉及當事人私穩的短片和資料,曾在港大多間宿舍內流傳。由於短片容量巨大,令片段侷限於於港大舍堂內流傳,未能夠像A小姐的短片得以廣泛地在互聯網上流傳。

奇拿」在2008年3月9日被警方拘捕,直到2008年8月26日的審訊,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改為讓他守行為,毋須留案底。

事件經過[]

當時有報章引述消息指,有關短片的男主角是港大宿舍的前宿生,他曾居於港大RC Lee Hall,為內地來港學生,就讀四年級,並將於2008年畢業。

短片長約18分鐘,拍攝背景為酒店房間,片中一對男女正在床上交歡,過程中兩人均曾望向鏡頭,顯示兩人皆知悉正被拍攝。隨同該短片一起流傳的,還有該學生的詳盡個人履歷,並有一張單人生活照,照片背景與港大某宿舍環境極為相似。

由於該短片容量逾600MB,透過MSN或電郵傳送需時,而舍堂內的內聯網速度較快,故短片主要於舍堂內流傳,或以USB記憶體(手指)下載。

最後,發放港大生交歡片的「奇拿」在2008年3月9日被警方拘捕。有消息指被捕人士來自香港大學某男生宿舍,其舍堂以紅色為代表顏色;後來證實為「利馬竇宿舍」。

法庭審訊結果[]

身被該案被告的「奇拿」,為21歲黎姓男子,是大學二年級男生兼港大體育聯會主席。他因涉及偷取同學的USB記憶體,被控一項盜竊及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1]

在2008年8月26日的審訊中,控方表示,身為內地生的事主,已經返回內地,亦已經原諒被告,控方遂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同意讓他守行為,毋須留案底。[1]

參考條目[]

註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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