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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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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梅
王嘉梅
王嘉梅生前樣貌(《東方日報》圖片)
職業
學生
綽號或暱稱
KIMI
性別
出生日期
1992年
逝世日期
2008年4月26日
教育程度
中學
活躍時期
約2000年代中期至2008年4月
相關網上事件
其他資料或評價
此現代人物已於現實中逝去,脫離凡塵俗世,長埋黃土。
此人的真實姓名、網名、作品、個人照或相關事件曾被刊登於報章或主流雜誌上。

王嘉梅KIMI,1992年—2008年4月26日),New-3Lunch 論壇會員,並在該處兜搭嫖客進行援助交際,當中並上載自拍的性感照,標價1500至2600元為嫖客提供不同性服務。其帖子在討論區中引起廣泛關注,甚至有人指已經找過KIMI作性交易[1]。最後她懷疑被人殺害及肢解,引起網上很大的轟動。

目錄

[編輯] 相關事件

[編輯] 在網上招客

2008年5月9日,據《明報》報導,KIMI在過去每晚不停在嫖妓討論區留言,以及以兩個MSN帳戶兜搭嫖客,當中並上載自拍的性感照。2008年4月13日,她再度留言,後來不斷深夜外出,直至2008年4月24日,有嫖客留言評價KIMI,指她「十分細粒,好可愛……已睇身分證,保證夠晒年紀……不過個樣唔似……」。

明報》亦發現,網上援助交際討論區中,有樣貌與王嘉梅極度相似的少女,以KIMI為名發表討論題目,聲稱「我係KIMI第一次做,今個月要還5萬蚊比(畀) 人。」標價1500至2600元為男人提供不同性服務。短短一個星期,超過500人次在該討論帖留言,有人直言已經根據嫖客的評價及介紹找過KIMI作性交易。

[編輯] 懷疑被殺害及肢解

東方日報》在2009年7月21日的報導中把一輛九巴巴士改圖

2009年7月20日,一名24歲、重96公斤被告男子丁啟泰在警誡下承認把王嘉梅殺害,同時碎屍,並把頭顱棄置,但他否認謀殺罪。被告人在錄影作證時指出,事發前一晚曾在的士高索K及服食搖頭丸,凌晨回家,早上11時電召早前在網上認識的死者。他表示在神智不清下扼死對方,清醒後見對方已死,索性把她分屍,肉及內臟沖落廁所,然後坐巴士把頭顱送往九龍城碼頭的海邊扔掉。

此事引起不少傳媒報導,當中被告男子拿頭顱乘巴士往九龍城碼頭一事,引起不少巴士迷網民的關注。《東方日報》在2009年7月21日的報導,把一輛九巴巴士改圖[2],以顯示被告男子當時乘搭九巴的6C線由深水埗往九龍城碼頭,然而有關改圖質素不佳,有巴士迷網民指出《東方日報》的有關改圖目的是為免引起公眾恐慌。[3][4]

高登等討論區的會員重提事件,有不少會員悼念王嘉梅,更有會員以反語指被告是「替天行道」。[5]

2009年7月27日,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6]

[編輯] 青年獲好市民獎

在這場命案中,時為30歲的青年謝彥德,因「大義滅親」舉報兇手朋友丁啟泰,於2009年11月12日獲警方頒發好市民獎。但他這位全場壓力最大、內心最掙扎的好市民,當時只向記者低調回應,不願再提事件。[7]

[編輯] 相關條目

參考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 網站

[編輯] 網誌

[編輯] 報章報道

[編輯] 網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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