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or
 
[Kirklim]

Kirklim 6,912 次編輯,從 2006年3月27日 (星期一)

6,912

香港網絡大典,真正屬於香港網民的網絡百科

您好,Kirklim!歡迎加入香港網絡大典!

感謝您對香港網絡大典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上這裡。下面有幾篇新手應該了解的重要文章:

關鍵方針:1. 編輯守則、2. 中立觀點、3. 可供查證、4. 生者傳記、5. 保障私隱、6. 尊重他人和 7. 沒有絕對的規則
簡明版權信息,您在香港網絡大典所貢獻全部內容必須是您所著,或擁有授權,並同意在GFDL條款下發行。
如何編輯 / 使用手冊 / 使用指南 / 格式手冊 / 如何寫出好條目

我希望你能享受編寫條目的快樂,成為一名香港網絡大典編輯者。請在討論後簽名,可使用四條浪紋(~~~~)或編輯工具條上的「簽名按鈕」。如有任何問題,請參閱幫助、到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您也可以在沙盒測試香港網絡大典的編輯功能。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Encyclopedia of Virtual Communities in Hong Kong,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Encyclopedia of Virtual Communities in Hong Kong!

我是歡迎您的香港網絡大典編輯者:--蜜蜂 (Talk) 12:35 2006年6月22日 (UTC)


版面是不是要修改得比較規範才好……

一大堆文字堆砌的很混亂……--KilluaZaoldyeck 16:33 2006年4月21日 (UTC)

關於天水圍香島中學校園欺凌事件:請求加入以下連結 http://heungto.blogspot.com -- 李浩 18:39 2006年5月17日 (UTC)

目錄

[編輯] 有關林尚義聲線高壓呀叔搭公車途中問候後生仔事件

我知道你對林尚義聲線高壓呀叔搭公車途中問候後生仔事件的貢獻很大,維基百科都有同類條目[1]

希望你可以對此作出更新。

P.S.︰維基百科是一個知識型的網站,不可侵權,現場的巴士阿叔條目就是經管理員而有的最新板。--218.103.246.21 09:27 2006年5月25日 (UTC)

[編輯] 回應

首先說首頁問題,請看原始檔,為了簡化首頁,本人已把其主要分為Template:MainpageWelcomeTemplate:BulletinTemplate:Content,而我認為你們最想改的就是Template:Content,所以其實我已SETTemplate:Content為Semi-protect,你也可以編輯它的。

若將圖片不上載evchk,版權問題就可解決,因為它只是一個鏡像圖片的。

其實我們管理員最多只是可以恢復被刪的文章,圖片是不能恢復的,請你另行上載,以[[image:]]形式貼上。

本人已開設香港網路大典: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歡迎你的發言。--蜜蜂 (Talk) 12:35 2006年6月22日 (UTC)

[編輯] 討論「露械照」問題召集

煩請到管理員通訊討論「露械照」處理問題--Hotplug 17:50:43 2006年11月12日 (UTC)

[編輯] 請儘快跟進閣下之前提出的承諾

之前閣下答應如果小松奈奈其本人要求刪除照片﹐要求將會被接納 但到目前為止仍有數幅含有其本人照片之圖片未被刪除 請儘快跟進

本人本來不想刊登閣下的相片,但奈何那時你竟以自己的相片作為論壇的logo,cap圖時才不得不將之包括其中,而若果刪除整幅cap圖,文中的內容便會失去證據,故現在閣下的相片已作打厚格處理,望多多體諒。--kirk lim 23:47 2007年1月1日 (UTC)

[編輯] 討論:香港維基每月之星

請看看。膠登人上膠登 15:51 2007年三月7日 (UTC)

[編輯] 請替用戶:膠登人上膠登解封

請為我平反,我被蜜蜂以破壞之罪永久封禁了,宣稱的理據竟是「惡意請求多個維基條目的刪除,試圖掩飾維基百科的Disadvantages。」我目前只好用一個相似的用戶名來申冤。


第一,惡意請求?你怎麼說人家是惡意,你這樣說我反而是惡意呢!而且我按程序要求刪除,又沒有強行清空條目。


第二,如何試圖掩飾維基百科的Disadvantages?他們都只是幾個維基人,何來代表整個維基百科?再者抹黑,柴台算是嗎?


第三,Vandalism是指破壞行為,我因此被永久封禁,這個我想問一下,我那一個行為有構成「破壞」了?


第四,你在討論:香港維基每月之星「已問維基人,文章所寫的事件是真實的,只是中立性仍須改善。--蜜蜂 (Talk) 15:54 2007年三月9日 (UTC) 」,請問你問了誰?誰有資格代表維基百科發言?大典的內容可以版你這樣說問問就當真的嗎?我對你的回覆感到失望。


此外,你指「用戶名已經不符合我們的要求。」好笑了,「膠登人上膠登」這個用戶名不是粗話,也不涉及侮辱性,請你解釋一下如何不符合,你在那裡定了這些規定,你其實也大可叫我改名,可是卻沒有事先聲明……還有,「我們」是指誰?


對了,這個是公共圖書館的ip,如果封禁了會連累不少人,且我申明我不會以這個帳戶改動任何條目,請為我翻案,我在此只是發表討論,應該不算破壞吧!X登人上x登 10:07 2007年三月19日 (UTC)

[編輯] 正典運動

最近有網友提出了網絡正典運動,旨在提升網絡大典的質素。我認為作為管理員的我們應該帶頭改善網絡大典,因此我在管理員通訊內提出了一些建議,希望你可以抽空給予意見。--Hotplug 15:49 2007年七月22日 (UTC)

[編輯] 有關網典典徽的設計

剛收到你的留言。你也應該在我的討論頁內,看見網典站長較早前的回覆。典徽須先獲得所有用戶及管理員投票同意,方可重新設計。--Tragicomedy 05:22 7-26-2007 (UTC)

[編輯] 人物框模板

同意。--Tragicomedy 12:11 7-27-2007 (UTC)

[編輯] 首頁增刪

此樣板並未代表網典之立場
《香港網絡大典》旨在記錄網上名人、術語或事件,並不提倡人身攻擊及侮辱性的謾罵。本站管理員將竭智盡力,杜絕此等歪風於網典繼續出現。

本人認為《香港網絡大典》是時候(在形式上)公開清楚表明其立場。所以建議於首頁最頂加入以下模板:

樣板:杜絕批鬥

{{杜絕批鬥}}

--Tragicomedy 20:42 7-30-2007 (UTC)

這關乎方針或指引,或許容後再談。--kirk lim 08:55 2007年七月31日 (UTC)

[編輯] 保護樣板

能否將上述模板回降至我最後的修改版本,並且列入全保護?

剛修改好所有字眼,並改變設計,之後又全被Normab等人改回原來單純的人身攻擊,實在教人心灰意冷。

e.g.

假如網典怕失去流量,而繼續縱容反智風氣,我再留在網絡大典也沒有意思。--Tragicomedy 12:54 7-31-2007 (UTC)

  • 對比此人之修改本人之修改,可見此人把刪除『部份網民將以對待港女的方式向她致予「欽敬」。』一句之行為視為單純的人身攻擊,其邏輯實是難以想像。另外,本人並無修改此人對模板的新設計,只是修改了此人修改模板後不合理的字眼(從此人的修改可見,他也承認了原本的字眼不合理!),如果這也算破壞,那麼網典真是「沒有意思」了。-Normab 13:20 2007年七月31日 (UTC)

先對不起,是我看錯。我以為你將它改回"此人已被標籤為港女。"

小丑神那處則有必要提及,因為其他地區的人可能不知小丑神指的是什麼。 --Tragicomedy 14:21 7-31-2007 (UTC)

現在沒有問題了吧?只要心平氣和,萬事都可以解決。--kirk lim 02:34 2007年八月1日 (UTC)

[編輯] 成為管理員

我對什麼權力地位從不感興趣,但我確曾想過加入,因為這樣就有權限改良部份特殊頁面的設計。

不過有幾點令我感到顧慮:

  • 成為管理員後是否需要定期履行一些義務?
  • 雖然我不是作家或名人,但已開始籌備寫第一本書,日後恐怕未必能像這十幾天那樣,能拿出大量時間履行管理員義務。
  • 我比較aggressive,對條目的要求亦相對嚴格,可能會跟網典一向以來的寬鬆準則有所衝突。
  • 為了使網典吸引更多專業人士、和中台地區的網上知識型社群,我可能會寧願得失本地學生群:即是我可能會為了洗掃掉網典的污名,而放棄討好網典的主流支持者。

假如你覺得以上均可商量,或可接受,那請代為向管理層引薦。--Tragicomedy 13:16 7-31-2007 (UTC)


我再想了一下。我認為自己還是未能勝任,所以不必代我引薦。--Tragicomedy 15:59 7-31-2007 (UTC)
(P.s. 忘了登入)

[編輯] 不健康的討論風氣

Kirklim能抽空關注以下討論:

--Tragicomedy 19:29 7-31-2007 (UTC)

[編輯] 謝謝你的留言

不好意思,這段日子在現實裡遇到一些事,所以之前才會在網典「火氣」上猛了點。

至於某些莫名的謾罵,其實我沒放在心上。現實要面對的已夠多夠繁了,不是嗎?

我是真心希望網典好的,港網和傳媒越來越像2ch,大家都要求別人完美,"不夠好"的,就等著判重刑。而網典是雙面刃,這幾年曾經提供溫床帶頭傷害了不少人,然後被傷害的,又再去傷害另外一些人。如果人可以改為從不同角度去理解事件,應該可以減少許多紛爭吧。網典的確不是聖典,但收錄各方見解應該不太困難。 --Tragicomedy 10:00 2007年八月2日 (UTC)

[編輯] 潛在危機

如果不是因為修改「潛龜」樣板,我可能永不知道網絡有Ysw這位人物,但經過近日討論後,我認為他的行為比我先前所定義的流氓行為更為嚴重。

請看底部那些網民的留言:

指出Ysw製造假證據:

我已不懂怎處理,因為當初構思正典運動時,並沒想到會出現多次「冒認管理員」及作假證的情況。

這是個很大的潛在問題,若繼續縱容,將會對網典的形象構成很大的負面影響(試想像一個自稱代表evchk的用戶、到處罵人,典外人根本分不到,會以為這就是網典的取向及方針)。

希望你能與其他管理員商討對策。 -- Tragicomedy 11:11 2007年八月3日 (UTC)

說穿了, 網典本就臭名遠播, 不在乎多他一個。只是這回涉及本人認識的人, 替他不值, 才會出手。--Ewai leong 17:06 2007年八月5日 (UTC)

[編輯] 看來doraemonserv/ysw是沒救的了

還記得這幾天發生甚麼事吧?本人在doraemonserv2頁面所寫,關於其人的罪證,全被改了。

煩請想法子把其人趕走吧。

--Ewai leong 11:57 2007年八月5日 (UTC)

[編輯] 本人決定暫時退出香港網絡大典

我個人實在接受不到doraemonserv2及其分身帳戶所引發的一連串破壞事件,也對其他管理員的袖手旁觀,縱容他繼續擾亂網典感到非常失望。

我放棄網典了。希望Kirklim兄能向管理層轉達我的最後諫言。 -- Tragicomedy 00:33 2007年八月6日 (UTC)

據聞Kirklim兄足智多謀, 沒理由連一名小白也解決不了吧
另外, doraemonserv2頁面已被doraemonserv2申請半保護, 但保護那個版本由管理員決定
共勉之--Ewai leong 03:51 2007年八月6日 (UTC)
Your harassment to aiko sunoo, onpu segawa and ysw (dead) already prove you that you are the real 小白. --59.148.162.66 13:30 2007年九月13日 (UTC)

[編輯] 何凱琳

先前的事對不起。

本人已開始進行寫作,因此已不再可能全情投入大典的編撰。但希望Kirklim仍願意久不久聽見本人提出的嚕囌建議。

另,希望Kirklim能呼籲管理層多加留意條目何凱琳

這種「以貌取人,以地分級」之網評歪風實在不宜助長。

照片亦無須收錄太多。

為洗擦大典的污名,是時候要將規矩"執緊"一下。 -- Tragicomedy 10:57 2007年八月11日 (UTC)

[編輯] 標誌設計

我及部份網民近日才於hkg得知這件盛事,請問怎樣才可投票? -財經頻道 18:22 2007年八月17日 (UTC)

投不到呀 -財經頻道 06:54 2007年八月18日 (UTC)

[編輯] 移動分類:本地網民熟悉的日本女演員

今次可否視作特殊情況?如你所見,分類中的名目都只會連去分類頁。而我本來的想法,就是不想將這些內容拆成太多stub分頁。另外更想杜絕網民將維基資料放入這些條目內。(詳情可參見堀北真希的舊版本) --Razgriz 11:08 2007年八月19日 (UTC)

現在這樣還有辦法(系統功能)將演員名單依次排列嗎?請指教。 --Razgriz 11:13 2007年八月19日 (UTC)

無論如何辛苦你了。Thanks. --Razgriz 11:18 2007年八月19日 (UTC)

[編輯] 所謂的正典

看見你時常在那個正典發起人的討論頁上留言,或許你也該反思一下,到底是那些人的優柔寡斷、議而不決、愛理不理、執法不一,令一個個有志之士相繼離去?

我只覺得那個tragicomedy一直在白費力氣,被你們耍了。什麼logo設計,原來也是你當初叫他/她做的,設計好後又不要,反而改辦比賽。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辦比賽呢?

到底網典的宗旨是什麼?「真正屬於香港網民的百科全書」?正典活動?一隻蜜蜂就已將這些牌匾刺穿了!

另外那個正典活動,其實包含了什麼具體的改革措施?就是加那幾塊樣板?

我可以好肯定的說,那個tragicomdy提出的正典運動已經宣告完全失敗。網典已沒救,它只會變得越來越醜怪,在Wikia三千社群中,永遠抬不起頭。

當然,以上純屬是我的主觀見解。

但請想想我的話,再想想你為什麼要做網典的管理員。--Razgriz 09:56 2007年八月22日 (UTC)

[編輯] Re

閣下應該是明理之人,我不多寫了。請看看我給KJ的最後回覆

中國奉行人治所帶來的弊害,已是有目共睹。很不幸,香港亦越來越習慣這套執刑方法(例如影視處)。我一直強調「法」對於改革網典是很重要的。人治是抽象主觀的,只有制度及約束規條才比較具體,亦令大家易於了解及遵守。

而我認為管理員的存在,就是要令用戶遵守網典的規條和制度。刪除工作是善後,重點是防治。管理員是不應該擁有任何特權的。

我不清楚其他人,但我並不是知識用戶,所以跟某君根本無仇無怨。即使不是他,而是你或Hotplug,我一樣會直斥其非。

部份條目我早就想提出刪除了,難道你不覺得有些條目寫得很過份嗎? --Razgriz 10:55 2007年八月22日 (UTC)

[編輯] 為求公允,本人已開設Razgriz (網典),以身「示範」

本人為避免近日所為令其他Razgriz受到不必要滋擾,故開設Razgriz (網典)的條目。

本人已有心理準備會被寫成負面人物,但不會因此而參與Razgriz (網典)條目的篡改。

歡迎各用戶編寫本人條目,但即使是負面惡評,亦請符合香港網絡大典的編輯守則。謝謝。

另外,希望各大典管理員能以處理Dundee的認真態度,對本人條目同樣地實事求是。 --Razgriz 15:02 2007年八月22日 (UTC)

請看高登的討論,部份人曾將矛頭指向其餘幾位Razgriz,因此有必要另開條目。
但這並不代表本人樂於被他人修改用戶頁。用戶頁不同條目,你是應該知道的。
作為管理員,希望你多學習一下管治時的常理。 --Razgriz 15:20 2007年八月22日 (UTC)


我要說的話已說完,亦不會再參與網典。請放心。 --Razgriz 17:43 2007年八月22日 (UTC)

[編輯] 標誌

kirklim(kirk?),昨天我給一名設計前輩看我的參賽設計,發現缺點甚多。能否容許我更換2號設計?

之前投給我票的,可以因為我更換設計而改投其他作品,我不會有異議。

靜候答覆。 --Tragicomedy 19:15 2007年八月22日 (UTC)

你在()內的字... 你真會說笑。我寧願投其他也不會讓它勝出。 :P --Tragicomedy 19:31 2007年八月22日 (UTC)
我上面的回覆似乎太輕浮。如有冒犯請多包涵。 --Tragicomedy 08:36 2007年八月23日 (UTC)

[編輯] 預繳

設計

比賽後才繳交修改作品,可能會引起部份網民的臆測或誤解,所以預先向你提交初步修改。萬一那作品不幸獲選,請務必提出這設計,並進行投票。若果是其他作品勝出,則可擱置、或由你們管理層決定是否需要再為此而投票。

右上不是最後版本,我正查詢一些設計師的專業意見,或許往後數天會再作一些修改。但一旦社徽議題進入投票過程,我便會停止更改,以免製造混亂。

蜜蜂早前提出現在就進行二輪投票,我認為不應該。

設計方面,是Doulun的作品提醒了我:原來Wikia甚至Mediawiki的社徽設計都很強調雙括號[[ ]]這標記語言,它可以代表人物、事件或術語,幾乎象徵著所有條目。因此我想將evchk這名稱與[[ ]]結合,使它的風格跟Wikia的設計一脈相承。

MediaWiki_logo.png WikiaLogoSmall.png Image:Evchk 150.png

另外,我看見聯絡人KJ的簽名跟大家很不同,我覺得很漂亮。所以修改設計時也考慮到這一點,或許網典將來也會有專用的簽名檔也說不定。

-- 網典用戶 WikiaStaff.png (talk) 17:26 2007年七月16日 (UTC)
-- 網典用戶圖像:Evchk sign.png (talk) 17:26 2007年七月16日 (UTC)

我已於八月中退出網典的編寫工作,不想牽涉入任何紛爭。修改設計純屬因為對舊設計不滿,是為了向自己交待,並沒有其他特別理由。麻煩kirk到時候代為指明。有勞。

--Tragicomedy 12:54 2007年八月24日 (UTC)


為什麼才過了兩天又會完全不同?我實在不明白。因為你前天的回應,我才冒昧託人再找一位著名設計師過目,並懇求指教(他已回覆)。就是怕設計不好,會影響網典聲譽。

是否設計仍未如理想?實不相瞞,我已看見Upper在蜜蜂事件上的留言。當初若果設計方面有任何不善之處,你或站長等人大可在我討論頁內直說,我一定樂於採納,這樣才會有進步;沒必要在其他論壇上,貼文恥笑本人,而我卻一直矇然不知。而萬一作品二勝出,又須等一年方可更改,這樣我在網上,又不知會受到多少名不認識的網民辱罵,如此一來,是否有點陷我於不義呢?

儘管當初我是自願加入網典,但我從沒想過會變成某些用戶的報仇工具,也未想過在沒有抹黑人的情形下,都會受到網民辱罵。或許上述的一切,你們早已視為理所當然,但還是希望你及站長等人能尊重及體會一下本人的感受。 --Tragicomedy 17:20 2007年八月24日 (UTC)

[編輯] Please do not let other insult me by labelling me as kid

You have done WRONG thing in Doraemonserv2 page such that I am being negatively labelled as kid. You should ban vandal Dora1999 immediately as a wise use of your power. Please allow only me and ewai_keong to keep it more objective without intervention. What you should do is to lock the page when consensus is made. When it is made, either ewai_leong or me will notify you. --59.148.162.66 14:05 2007年九月13日 (UTC) (Doraemonserv2)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edit the article, his behavior is not regarded as vandalism. I have to remind you that there is no mechanism to allow the particular users to edit a particular article. If an article is protected, only sysops can make changes on it. Other sysops or me may protect the article if an edit war occurs.--kirk 14:15 2007年九月13日 (UTC)

[編輯] A further question

According to 正典運動, there is a rule:

" 必須包容並盡力保護於網絡名氣較低、或題材偏門,不為本地主流網民(如高登會員等)所討論之事件或名人條目。只要條目內容已符合質量,便不應被刪除。"

I question why some of your admin deleted ysw's (dead) contribution of 潛龜 with the user module as a means of peer exclusion. Isn't it an alternative form of personal attack implicitly? -Please refer to afd discussion page (saving files in 07-08) and give me the rationale behind.-59.148.162.66 14:30 2007年九月13日 (UTC)(Doraemonserv2)

As to the edit conflict Doraemonserv2 page, is it possible to let me be a sysop to facilitate editing of my page? Be sure I will have free time to manage EVCHK, and I will not ban ewai_leong as implicit personal attack. Note that my login name is also doraemonserv2.--59.148.162.66 14:39 2007年九月13日 (UTC)

[編輯] A request

To further advocate 正典運動, is it politically correct to remove user module of kid and 9up and prevent their being redeveloped so that personal attack no longer exist? This makes life easier. --59.148.162.66 14:36 2007年九月13日 (UTC)(Doraemonserv2)

[編輯] reply to my IP's talk page

I will try my best to negotiate with ewai_leong within a week. If failed, I will call you to fully lock Doraemonserv2 separately. --59.148.162.66 16:28 2007年九月16日 (UTC)

Ewai_leong thinks that only his opinion is a absolutely correct truth. Wikia cannot accept such fundamentalist so the right of objective edit of Doraemonserv2 page belongs to the people of incident (me) and syspos. After I fix the bugs within 4 days, I will call sysops to fully lock the page to stop his aggression. --Doraemonserv acg 17:38 2007年九月16日 (UTC)

[編輯] Suggested locking procedure (can do it NOW)

Note: This must be done by you because blackhawk 愛理不理, who remain bugs.

1. Revert page Doraemonserv2 to http://evchk.wikia.com/index.php?title=Doraemonserv2&oldid=111729

2. Add the following code before sub-topic 臭史:

==個人喜好取向==
詳見 [[User:Doraemonserv2]]。

3. Lock the page.

4. Ban ewai_leong if he continues to label me or insult me by any means in EVCHK. Remember he is the first person who label me as 小朋友 and 9up without valid reasons. --Doraemonserv acg 17:47 2007年九月16日 (UTC)

[編輯] RockLi

RockLi三票刪除,兩票保留,有共識刪除

[編輯] RE:

給普通用戶也有可修改Template:Bulletin的權力不好嗎?Wildless 13:25 2007年九月23日 (UTC)

我認為沒有需要, 目前也未有經常遭到破壞的情況, 不過如果你堅持的話, 我會專重你, 請你自行去改回來 Wildless 13:33 2007年九月23日 (UTC)

[編輯] Email checked

and replied.--Hotplug 15:49 2007年九月24日 (UTC)

[編輯] 投訴F16未經他人同意公開他人相片

投訴F16未經他人同意公開他人相片AsukaMomoko http://evchk.wikia.com/wiki/%E5%9C%96%E5%83%8F:Dog.png

此外,相關條目已成為雙方互相攻擊的工具,無可能達成共識

但至少請阻止他們把公開一位可愛的女生的相片,並把她誣指成男生

他們與該女生積怨已深,並非經網典能解決的

(如果可以解決,在論壇內已解決)

正如F16所言,請刪去相關條目

不然爭議會沒完沒了,亦只會降低網典素質AsukaMomoko

可愛的女生??不要引人發笑吧,使唔使20幾人一齊黎做人證--F16 08:24 2007年九月26日 (UTC)


[編輯] 八三零革命

八三零革命你保護左桃子版本--F16 08:22 2007年九月26日 (UTC)

[編輯] Blackhawk charlie2003 is discriminating against me

Please see this. As a sysop, Like some EVCHK users, their reasons are nto valid, and they even use personal attack words (9up, incompetent, dude). What should I do? I am afraid all of my hard work in EVCHK will be deleted by me or he may even block me without consensus with other sysops! HELP! SOS!--Doraemonserv acg 15:02 2007年九月28日 (UTC)


[編輯] evchk太亂了,失去用處

吾好聽d叫香港網絡大戰仲好

[編輯] 請少辯多做

得鬼閒同你陰謀論。我幾時話過不滿你,同埋咩蜜蜂關咩事?

與其成日鑽牛角尖,亂估你點"不合我地意"(?)而受傷害,不如攪好網典秩序同條目先喇。

你係咪男人?係男人就咪再呻,做得管理員就預左要有承擔。咪將責任賴去我度。 --華文翰 18:01 2007年九月30日 (UTC)

咩野事? Ydog 15:47 2007年十月2日 (UTC)
管理員事無大小均需滿足你的要求,不論是否有理,這就叫做少辯多做,講得白點就是「做你就做啦,咪_咁多辯駁!」--Doulun 15:58 2007年十月2日 (UTC)
上面:我冇辦法改變你對果句"少辯多做"既解讀,不過我本意一定唔係你咁諗。 --華文翰 16:51 2007年十月2日 (UTC)


[編輯] 有關學校和學生的條目

發現好多人當正呢度係黃頁,又post e-mail又post家宅地址,而且好多學生"互相唱衰"既條目,我覺得,凡係同網絡事件唔La加既,都可以列入即時刪除之列,唔駛煩。 --華文翰 15:58 2007年十月2日 (UTC)

建議咋。唔係要求,唔駛滿足我 --華文翰 16:56 2007年十月2日 (UTC)

[編輯] Re:

已收到,謝通知 --華文翰 07:09 2007年十月4日 (UTC)

[編輯] 蜜蜂,keroro與wildless大戰

你成日話已有共識, 不日公佈, 今日兩位又打編輯戰啦. 請問共識係邊? Ydog 16:04 2007年十月4日 (UTC)

[編輯] 名人 (足球員)

強。做得真好。 --華文翰 23:53 2007年十月6日 (UTC)

[編輯] 再讚

我份人好"均爭"(唔識打)。見你近幾日D新條目(術語),真係做得幾好。呢D質素先似番網典 --華文翰 11:32 2007年十月10日 (UTC)

[編輯] Doraemonserv 的 撚化 問題

我和他討論過[2]。其實我已暗示他的內容是原創研究,且欠引證,而他也承認。不過我大概會給他一個星期上下找引據,否則他的內容會按NOR刪除。不過,你應該清楚wiki技術最難對付的是御宅族式的偏執,所以無論如何我盡量要使他心服口服。另外看看我用戶頁上的四項原則可以否。--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7:06 2007年十月20日 (UTC)

[編輯] 桐山和雄條目

剛才閣下已將桐山和雄條目中的個人資料移走,另想請問一下,知識+網絡人物的BLOG的內容可否公開,以及當作為知識+的內容???--cklm999 10:43 2007年十二月5日 (UTC)

首先感謝閣下之回覆,另再有疑問。
如閣下所言,「但如果那些資料跟其人的網絡事件無關或涉及私隱,則不宜公開」的話,那桐山和雄條目中的自稱成功人士染上怪病也不是桐山和雄網絡事件,那應否移除???
本來本人打算按閣下之標準來直接移除這些內容,但此舉又未免有狐假虎威之嫌,因此可以的話由閣下出手會好一點。--cklm999 10:58 2007年十二月5日 (UTC)
已明白網典的方針,本人會按照方針來做。
另外本人也斗膽一問,本人可否應徵為管理員??? 需不需要什麼條件???--cklm999 11:17 2007年十二月5日 (UTC)
本來成為管理員是很容易的事, 只要有現任管理員提升一名用戶就行了. cklm你的貢獻量應該足夠成為管理員, 不過可能有些管理員會擔心你"做"他們一些痛o易的中學生... 要知道不止知識+, 大典的主要觀眾也是中學生. 令到他們無興趣睇大典的話就慘了. 因此管理員都很"體諒"及維護一些中學生的頑劣行為如爆粗, 攻擊老師, 講大話前言不對後語等... Ydog 04:04 2007年十二月21日 (UTC)

[編輯] 李海雄條目

你係咪林峻傑?如果要刪李海雄,甘都要刪買家甲,因為都係生者傳記

'買家甲,IT人,活躍於網上的政治世界,以手段高明、學識廣博、隱蔽多疑見稱'

簡直笑死,佢係皇仁係出左名既包尾王,一般大學生都比佢勁

林峻傑得獎果d就唔係私隱?

李海雄果單野好多hongkong.com既人都知,佢仲被人約過出來

我係皇仁既,所以知道佢既成績,佢讀6s,姐係包尾班

[編輯] 如何邀請其他社群參與網典

岩岩睇左你個用戶頁。

唔知咁樣做有冇效,但我覺得你或者創立人可以充當臨時聯絡人,主動e-mail邀請Blog界較出名既人參與(比如sidekick,小奧等等),等佢地幫手帖文宣傳招攬多一批唔同既有心人撰寫網典。亦可以當係話俾更多外人知,網典已經改革緊既公關動作。

Blog界對紀錄大事同來源考證有一套好完整既模式,而且唔會淨得學生同論壇人,雖然佢地既立場未必達到完全中肯,但至少可以充實同豐富網典,同俾網典參考借鏡。

我講野直,說話有乜得罪你就挨義氣吞左佢喇。我同你既大方向基本一樣 --華文翰 17:51 2008年一月24日 (UTC)

[編輯] 好懶喎你

我睇完路過松鼠都唔明佢點解入選每月星星。我又冇追高登,所以幫唔到你執手尾。

Blog果邊,我地個名單度上面既「聯絡人」KJ,其實可唔可以包括呢類「聯繫」?(佢好似都有Blog,重有埋真樣)事實係我地是旦一位管理員去其他blog星度留言呼籲,恐怕會冇人理兼冇人信。

另外你所講既優質條目,你計劃係點?會唔會係揀最見得下果渣條目link放係首頁,起碼門面上俾人錯覺質素真係好左好多。 --華文翰 11:46 2008年一月26日 (UTC)

[編輯] 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的意見

基本上沒意見,但我在討論頁中留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我覺得須要釐清。--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2008年2月2日 (六) 00:48 (UTC)

[編輯] 首頁

小弟已更新首頁,你覺得如何?有甚麼可以修改?日後該如何發展?不妨到管理員通訊參與討論。--Hotplug 2008年3月7日 (五) 18:53 (UTC)

[編輯] 抗議惡意推定

閣下把mungs快速刪除,是惡意推定,那mungs在這裡借刀,幹嗎沒有任何admin去跟進? --144.214.5.214 2008年3月17日 (一) 14:29 (UTC)

[編輯] 建議推行「質量提升計劃」

有感網絡大典條目還有很多改善空間,我建議推行「質量提升計劃」,歡迎進入管理員通訊發表意見。--Hotplug 2008年3月18日 (二) 17:46 (UTC)

[編輯] 關於"巨鳩王子"條目

該條目屢次被某人惡意刪改, 再放上無證無據的自誇文字, 先前更發現該人假冒其他高登會員刪改條目 懷疑乃"巨鳩王子"本人所為, 望貴方能夠將該條目修正至最完整版本

[編輯] 申請成為管理員

請更新香港網絡大典:討論組,謝謝。
雖然我估計成功的機會不大,但希望嘗試一下,免得次次麻煩Researcher。--疾風綾希 2008年7月7日 (一) 15:28 (UTC)

[編輯] 無論是支持或反對

請在當前的管理員申請表態,感謝不盡。--疾風綾希 2008年7月7日 (一) 16:56 (UTC)

[編輯] 提問

  1. 根據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所列出的項目,doraemonserv應該屬於第二三類,需要避免公開全名的嗎?(暫時看下去沒有說自稱是公眾人物的部分。)
  2. 有需要貼上CR琵琶湖支社長的相片嗎?條目本身就算是講doraemonserv和他人的爭鬥,都不需要在大典貼上相片吧?

希望解答,以消除不必要爭執。疾風綾希 2008年7月12日 (六) 07:34 (UTC)

p.s.雖然我個人而言,對doraemonserv的行徑,只能一笑了之,但總感覺這條目有點曲線攻擊其它人意味?--疾風綾希 2008年7月12日 (六) 07:38 (UTC)

[編輯] 可以嗎?

可以讓我當管理員嗎? --上官 2008年7月31日 (四) 05:50 (UTC)

[編輯] 微調方針?

其實目前多數方針都是沿用自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不過實際操作上似乎可以修改的地方。
以下是一些我自己的個人觀點,也希望知道閣下的看法:

  • 「共同目標」可以修改成:「我們對於香港網絡大典的目標是創作一部可靠與自由的網絡百科全書——在廣度及深度上均為最大的香港網絡文化百科全書。」
  • 網典應該以介紹香港網絡文化,及發生的事件為主軸,而適度介紹網民介紹配合。

其他細緻方針整理及修改,我再抽空整理一下給個List出來……--疾風綾希 2008年8月9日 (六) 08:51 (UTC)

前兩項我會在社區提出。
至於界面問題:
那個空位,是因為由這樣一行留作廣告的的代碼:
<!-- adserver=L FAST_HOME1 594 --><div id="adSpace0" class="FAST_HOME1"> </div>
在個人CSS(例如Special:MyPage/monobook.css)加上這句:
#adSpace0 {display:none;}
就沒問題了,至於是否在全局加,可以斟酌一下……
第二個問題,Special:Upload就是應用了MediaWiki:Uploadtext的資訊,不過你其實想說Special:MultipleUpload這裡吧……?--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0日 (日) 03:26 (UTC)

[編輯] 技術問題

參看:w:Forum:Problem on using td tag in ifeq...,因為我只是sysop,不清楚具體情況,可能目前用的還是Parser_OldPP,而不是新版Parser。--疾風綾希 2008年8月11日 (一) 14:19 (UTC)

[編輯] youtube條目

閣下乃youtube條目的原創者,不知閣下有沒有意思加以詳寫,將其發展成特色條目呢--家樂仔 2008年9月30日 (二) 14:52 (UTC)

[編輯] 垃圾過濾器

目前本地兩個過濾(MediaWiki:Spam-blacklistMediaWiki:Blacklist title list)並沒有加入「澤田弘樹‎」字眼。全局(整個Wikia系統)的過濾我會跟進。另外,Wikia的HelperUser:Uberfuzzy可能不熟悉情況而錯誤操作。--疾風綾希 2008年10月24日 (五) 12:35 (UTC)

我建議你詢問下Helper wikia:User:Uberfuzzy會快一點?--疾風綾希 2008年10月24日 (五) 12:47 (UTC)
「' 'Freely I fly' '」被錯誤過濾。--Tcshek 2008年10月24日 (五) 12:51 (UTC)
沒錯,Special:ListGroupRights中列名要emailconfirmed才可修改條目。這應該是staff修改的……
其實這些事件,我們之所以被動,始終是因為我們沒有check user權限得知IP,而Block IP似乎失效……--疾風綾希 2008年10月24日 (五) 13:00 (UTC)
在「' 'Freely I fly' '」未被解封前,唯有把「Freely I fly」中的「I」用「& # 7 3 ;」(沒有空格)取代來完成編輯,以避開有關過濾。另外,本人已經向有關Helper聯絡,期待回應。--Tcshek 2008年10月24日 (五) 13:05 (UTC)
我已更改簽名,但舊文會是問題……--澤田弘樹Talk 2008年10月24日 (五) 13:35 (UTC)

[編輯] Global Notice {全域通告}

Happy Friday, good morning, we wikia central Chinese version of the home so it was proposed plan, a reminder to the global user, wikia And Wikipedia new news, plans are being implemented now on, we use "wikia supervisors" to make as Wikipedia approach detailed look Global Notice.

   - We are so hard, excluding the cost on to all the members of this message to all Chinese domain name administrator.


早安,又到了快樂的星期五,我們wikia中文版本有人提議一個計畫,那就是用全域通告讓使用者知道wikia和Wikipedia新的消息,計畫正在實行,我們利用"wikia監管員"這個帳戶,作出如同維基百科的方法詳細請看全域通告

  --我們如此辛勞,不計代價就為了所有的成員,此消息發給所有中文域名管理員。

--Wikia監管員 2009年1月30日 (五) 12:00 (UTC)

[編輯] 緊急增加規則

申請管理員者不應對參與在同一批其他管理員的投票,以免有利益衝突嫌疑。--疾風綾希 2009年3月25日 (三) 22:57 (UTC)

我不太明白.....如覺得規則有問題, 請到社區提出並取得共識--kirk (talk) 2009年3月25日 (三) 23:18 (UTC)

[編輯] Re: Mungs條目

請問如果想要重寫討論,我們可以怎樣做呢? --116.48.136.57 2009年3月26日 (四) 14:01 (UTC)

你可以學習本人的做法,在請求保護頁面內的分頁建立新內容,待管理員審批,例子有unsigned修正及更新。不過管理員通常是積極不活躍,這個例子亦未有管理員處理,所以可能很長時間也未能幫你更新。--Comeon 2009年3月26日 (四) 23:21 (UTC)
我已把頁面重定向至有關使用者的用戶頁了,這樣我想比永久禁止重寫及討論更好。--DON GIOVANNI 2009年3月27日 (五) 00:55 (UTC)
我是一名香港公開大學的學生,與上述的Mungs(XXX, Karl)為同班同學。本人曾見證Karl兄曾干犯刑事罪行,一次我見到Karl兄與一名女同學糾纏,其後警察到場,女同學指Karl兄非禮她,其後被帶差館,我認為Kirklim禁止任何人寫Mungs條目並不恰當,一個干犯刑事罪行的人,實要公開膠史,不然就是天地不容。--218.103.32.100 2009年3月27日 (五) 05:20 (UTC)
其實如果不是私怨及批鬥,Mungs條目是可以作善意重建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7日 (五) 07:30 (UTC)
既然如此,我會把相關頁面解鎖及恢復。--DON GIOVANNI 2009年3月27日 (五) 12:31 (UTC)

[編輯] 請處理特色條目的候選區

巴貝利條目已經成為特色條目。為甚麼還存在在候選區?請代為移去,謝謝。-Jamie Chan (入嚟講下波經) 2009年3月31日 (二) 19:52 (UTC)


[編輯] 請儘快跟進閣下之前提出的承諾

之前閣下答應如果小松奈奈其本人要求刪除照片﹐要求將會被接納 但到目前為止仍有數幅含有其本人照片之圖片未被刪除 請儘快跟進

本人本來不想刊登閣下的相片,但奈何那時你竟以自己的相片作為論壇的logo,cap圖時才不得不將之包括其中,而若果刪除整幅cap圖,文中的內容便會失去證據,故現在閣下的相片已作打厚格處理,望多多體諒。--kirk lim 23:47 2007年1月1日 (UTC)


[編輯] ====================================================================

之前閣下承諾不刊登相片, 但其中一張已被其他會員更換, 請作出修改.

另提議已改厚格圖片可以cut去相片部份﹐只剩文字張貼。

有關資料:

我認為必須全面地交代這個人的網上事跡。至於保障私隱方面,若當事人要求,可考慮不刊登其相片--kirk lim 14:08 2006年7月8日 (UTC)

我不建議在此處貼出小松奈奈的玉照,尤其我不認為此舉對認識其人有有效的幫助。--Blackhawk charlie2003 13:37 2006年7月9日 (UTC)

本人本來不想刊登閣下的相片,但奈何那時你竟以自己的相片作為論壇的logo,cap圖時才不得不將之包括其中,而若果刪除整幅cap圖,文中的內容便會失去證據,故現在閣下的相片已作打厚格處理,望多多體諒。--kirk lim 23:46 2007年1月1日 (UTC)

--yo ming 小松奈奈本人 23:30 2009年4月14日

[編輯] Template:香港網絡界新聞Template:香港網絡動態列表

為何會有兩個Template的?Template:香港網絡界新聞Template:香港網絡動態列表好像是一樣的,另外首頁好像沒有更新過。--湯米‧提思 2009年5月4日 (一) 04:36 (UTC)

[編輯] 發現侵犯隱私圖片

User:Mungs內懷疑有侵犯他人隱私的圖片及重要的個人資料,請跟進--219.73.0.206 2009年5月24日 (日) 08:07 (UTC)

電視截圖是可接受的。--202.40.137.198 2009年9月27日 (日) 12: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