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
香港網絡大典,真正屬於香港網民的網絡百科
網誌,為以文章的形式發表,並依時間先後順序顯示的一種網站。西方語言多稱blog,為web及log二字的混成,或音譯為部落格、部落閣、博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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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歷史
網誌的英文blog,只在於成形blog及普及前使用,功能與blog相近,起源於weblog,意思是網絡日誌。1997年由Jorn Barger所提出。在1998年,infosift的編輯Jesse J. Garrett將一些類似的網誌網站收集起來,寄給Cameron Barrett。Cameron隨後將名單發佈在CamWorld網站上,許多人亦陸續將網誌的URL給Cameron,慢慢的,一個新的網絡社區儼然成型。1999年,Brigitte Eaton成立一個網誌目錄,收集她所知道的網誌站點。1999年,Peter Merholz首次使用縮略詞「blog」,成為今天常用的術語。但是,網誌真正開始快速發展的轉折點,是在1999年6月,當時Pitas開始提供免費的網誌服務,緊接著8月,Pyra lab推出了blogger.com。blogger.com提供了簡單易學的說明,以及能通過FTP直接將網誌發表在個人網站上的功能,這帶給使用者很大的方便。目前已經有了很多網誌服務供應商(BSP)。 網誌的原文是Weblog,或縮寫成Blog。Weblog這個字眼最早是由Jorn Barger在1997年左右提出來的。在這之前,網絡世界裡所謂的Weblog通常指的是一種硬生生地、充滿技術性記載的、無關乎敘事的紀錄。
[編輯] 定義
Weblog指的是以網頁作為呈現媒介的個人專欄,也有人把它稱做網頁型態的專欄。1999年Peter Merholz開始把將weblog唸成We Blog,因而有了Blog這個說法。此時的Blog不僅可以拿來當名詞或Weblog的縮寫,更成為一個動詞。而在中文譯名【部落格】則是由〔藝立協〕所舉辦的【部落格隨便祭】而延用至今,同時傳達了部落格的精神:記錄、分享、參與,讓快樂美好的事,不斷在生活中發生。
作名詞用的時候,Weblog或說是Blog有了更嚴謹的定義它指的是一些文章,而這些文章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
- 彙整(Archive):這些文章必須經由特定方法加以整理存放;可以是單純地按照時間整理,或是任何的分類方式
- 靜態鏈結(Permalink):這些文章必須公開於網絡上,且能讓其他讀者藉由某個固定的網址鏈結直接讀取
- 時間戳印:這些文章必須具有時間戳印,記錄寫成的時間
- 日期標頭:這些文章必須要標出日期標頭;這意味它們將會是有時序性的,內容可能與時空背景有一定的關聯
於是網誌從很概略的「網頁型式的個人札記」轉變成具有多樣特性的文章集結。
[編輯] 特色
網誌是個人或群體以時間順序所作的一種記錄,並且不斷更新。網誌不只是將使用者的意見與想法傳遞在網絡上,更可以讓興趣相投的網友交換建議並了解彼此。
網誌之間的交流主要是通過回溯引用(TrackBack)和廣播/留言/評論的方式來進行的。網誌的操作管理用語,也借鑒了大量檔案管理用語。一個網誌亦可被視為一個檔案,或是卷宗。與傳統檔案不同的是,網誌的作者既是這份檔案的創作人,也是其檔案管理人。而書寫網誌(Blog)的人,通常稱為「blogger」(即網誌作者),既可以是一個人撰寫,也可以是一群人寫。
[編輯] 網誌的內容
網誌的內容沒有限制,只要能上網的人,無論是放一些相片,影片,音樂和文字也可以經營。網絡日誌內容可以是抒發心情、紀錄生活、討論時事政治,甚至發展成為具有影響力的新聞媒體,而且是參與門檻低和深具影響力的行銷媒介。
[編輯] 中文譯名爭議
Blog的中文意思即網誌或網絡日誌,不過,在中國大陸有人往往也將Blog本身和blogger(即網誌作者)音譯為「博客」;而在台灣,有人則分別音譯成「部落格」及「部落客」。
[編輯] 香港網誌的發展
隨著Xanga的興起,香港不少青少年均以Xanga作為網上日記,而Xanga的留言及blogring功能等亦令它可作社交和聯誼用途。及後Yahoo blog吸引了不少藝人開blog,由於藝人網誌多以相片為主,加上網民以為可藉此與偶像交流,故這類網誌的點擊率普遍較高。2007年,不少政界人士,如曾蔭權、梁家傑、陳方安生、葉劉淑儀等,在選舉期間均以網誌作宣傳及與網民交流。而一些不同題材的網誌,如財經資訊、政治時事分析等,亦相繼出現。
[編輯] 私隱問題
私隱專員公署在2007年的一項調查發現,逾五成受訪青少年(12至24歲)曾撰寫網誌(blog)或個人網頁,當中逾半更曾把個人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電話號碼或相片在網誌上公開[1],令網誌往往成為起底的工具。
傳媒亦開始從網誌發掘新聞,但多限於直接報導名人網誌的內容或炒作新聞[2]。而一些普通市民自殺或身故之後,傳媒會從他們的網誌窺探其內心世界並公諸於世[3][4]。
某些網民會在網誌公開自己的犯罪行為,如高買[5]、吸毒等,亦有網民因在網誌自認黑社會成員[6]和發放兒童色情照片[7]而被捕。
[編輯] 香港網誌寫作者
參見網誌寫作者。
[編輯] 與網誌有關的正面事件
[編輯] 與網誌有關的負面事件
| 事件或主角 | 簡介 | 發生時間 | 註 |
|---|---|---|---|
| 劉爵士事件、劉教授事件 | 一名二十歲出頭的青年在網誌上自稱是爵士、博士等,後被起底 | 2005年5月及2007年7月 | |
| 潔心四神偷 | 四名女學生在Xanga自爆高買 | 2005年6月 | |
| John Mok | 一名變靚D/變型D在網誌上分享其生活點滴及如何白手興家,受網民質疑 | 2006年3月 | |
| 男童在網誌上自稱三合會成員被捕 | 2007年5月 | ||
| 李克勤兒子照片曝光 | 盧淑儀網誌及囝囝Ryan照片曝光 | 2007年12月 | |
| 08高考生試場影相事件 | 一名應屆高考女生於試場拍攝一張清楚見到答題簿和條碼的相片,並上載到其Xanga中 | 2008年3月 | |
| 港女在網誌幸災樂禍事件 | 一名網友因為在網誌上寫了一些不尊重四川災民的言論,引起網民非議 | 2008年5月 |
[編輯] 香港網民常用的網誌服務提供商
- Blogger:為Google旗下的網誌書寫和發佈服務網站,歷史悠久。
- Mysinablog:香港新浪網提供的Blog服務。
- Xanga:著名網誌托管服務的網站之一。
- Yahoo! BLOG:為雅虎香港旗下的網誌書寫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