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網」,是曾蔭權說「繩之於法」的口誤,出自曾蔭權在記者會中對旺角空降鏹水彈事件兇徒的言論。有關言論一出,曾蔭權被一眾網民恥笑,有網民批評曾蔭權成語運用不當。亦有網民惡搞,指其有特別意思。
「 | 執到呢啲兇徒,繩之於網。 | 」 |
解讀「繩之於網」[]
電視節目《頭條新聞》[]
「繩之於網」是指將擲鏹水犯徒抓到後,把其資料放上網,暗示特首將建立網上罪犯資料庫。[1]
電視節目《香港亂噏》[]
「繩之於網」是指在旺角的天台加上十尺鐵絲網,令狂徒不能擲鏹水,一攀爬而上便會「上當」、觸電及被纏,束手就擒。另一解釋是指一些網友把狂徒的惡行上載至網上,令狂徒被網上的人唾罵,令其不能翻身。「繩之於網」是最惡毒的懲罰。[2]
電台節目《光明頂》[]
主持人陶傑認為,曾蔭權說「繩之於網」是別有用心,他認為曾蔭權這樣說是因為網絡人群浩大,如將擲鏹水狂徒這個話題在網上討論,必定會有大量網友對狂徒作出負面批評和辱罵,有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