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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林智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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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提問

  1. 根據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所列出的項目,doraemonserv應該屬於第二三類,需要避免公開全名的嗎?(暫時看下去沒有說自稱是公眾人物的部分。)
  2. 有需要貼上CR琵琶湖支社長的相片嗎?條目本身就算是講doraemonserv和他人的爭鬥,都不需要在大典貼上相片吧?

希望解答,以消除不必要爭執。疾風綾希 2008年7月12日 (六) 07:33 (UTC)

p.s.雖然我個人而言,對doraemonserv的行徑,只能一笑了之,但總感覺這條目有點曲線攻擊其它人意味?--疾風綾希 2008年7月12日 (六) 07:37 (UTC)

詳見參考,當事人在公開的YouTube頻道多次標明「林智潤」,另外在條目第一段已加入(疑似),因為這個「真實姓名」也有可能是他的網名(就像李露媚)。而基於當事人有太多網名,而最終都會歸向「林智潤」。因此統一為「林智潤」可方便處理條目,亦避免他再以新網名(doraemonserv2、doraemonserv3...)新設更多個人條目。
林智潤感不滿及敵對的只有一位特定的扮裝者,而不是所有扮裝者,有必要以圖文清楚細分。再者 CR琵琶湖支社長的扮裝相片亦多次出現於不同的本地博客上,是ACG界的公眾人物。
請翻看未修改版本,經大幅修改後已變得更易讀及中立,字眼上並不見得有曲線攻擊之意味。請明白修改者付出的心力。 --華文翰 2008年7月12日 (六) 08:03 (UTC)

華文翰,你仲未貼上我的CE/AL成績單啊XD! --Doraemonserv acg 2008年7月12日 (六) 08:56 (UTC)

此外,我將會在8月 cosplay lolita (Rozen Maiden: Suiseiseki)。到時你會否upload 其相?
仲有,澤田弘樹亦有興趣編輯本條目,是否屬實? --Doraemonserv acg

此人為高登會員

姓名:烏大龜 會員編號: 168459 加入日期: 14/12/2007

姓名:烏大龜第二代 會員編號: 194237 加入日期: 25/7/2008

於2008年7月25日的「我烏大龜(doraemonserv)強勢回歸」(http://forum2.hkgolden.com/view.asp?message=1289679)中,張貼父母的相片與全名,並說「我係要屌我老父母吹呀!鬼叫佢地屈我幻聽!」 請將以上資料補充入內--Kitce 2008年7月25日 (五) 11:46 (UTC)

[編輯] 小小意見

  • 建議刪除林生的照片,evchk對個人照片的限制應該較嚴(受注目的改圖例外),見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資料的處理手法,早前我亦刪了思覺老師happygal的個人照片
  • CR琵琶湖支社長的照片,如果不合公眾人物的定義,也建議刪除,因除了私隱,版權也可能是問題
  • 林生的病歷(醫生證明書)明顯是他私隱,即使他自己貼出來,evchk也不應公開
  • 至於條目應否用真名,如能證明他用真名做了一些事受到"某個網絡社群的重視和討論",則符合條件可以使用--kirk (talk) 2008年7月12日 (六) 13:29 (UTC)
頭三項已刪。第四項詳見參考欄,林曾多次被動漫扮裝者及部份本地動漫迷提及和討論。 --華文翰 2008年7月12日 (六) 15:00 (UTC)
另外,林智潤這名字就像林忌、陳根陳承宇一樣,是當事人在網絡上公開使用的名稱,並非不公開的姓名。
kirk若有時間,可自行修改到合符閣下標準。 --華文翰 2008年7月12日 (六) 15:10 (UTC)
其實也沒有太大問題,但我會先刪去intro的第2段,因為佢有咩病係比較敏感和私隱既野,同網上亦冇太大關係。--kirk (talk) 2008年7月12日 (六) 15:20 (UTC)

[編輯] 林生易服扮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