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UD6159移動討論:陳冠希頁面至討論:屌!係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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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鬧爆黃浩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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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冠希眾多事件來說,只是小事一件啦,比起撻著[[Cammi]],以及求婚一事,此事要記,都是輕輕提及可以了。 --[[用戶:Ydog|Ydog]]([[用戶討論:Ydog|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10:16 (UTC) |
在陳冠希眾多事件來說,只是小事一件啦,比起撻著[[Cammi]],以及求婚一事,此事要記,都是輕輕提及可以了。 --[[用戶:Ydog|Ydog]]([[用戶討論:Ydog|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10: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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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8年4月16日 (一) 11:33 的修訂
請不要再建立與「陳冠希」同名的條目
今日本人發現有人建立 Edison、Edison Chen 等與「陳冠希」同名的條目,以及發現有人在內容中以粗言詆毀陳冠希,有違香港網絡大典的守則。
有關Edison、Edison Chen 等條目均已重定義到「陳冠希」。--Tcshek 2008年2月10日 (日) 16:27 (UTC)
陳冠希求婚成功
去Google一下便知道,看來這條目有很多東西要改,希望大家協助補充。--湯米‧提思(留言) 2012年11月23日 (五) 11:12 (UTC)
轉發鬧爆黃浩一事
在陳冠希眾多事件來說,只是小事一件啦,比起撻著Cammi,以及求婚一事,此事要記,都是輕輕提及可以了。 --Ydog(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10:16 (UTC)
屌!我就係要爆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