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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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2 HKC WithdrawPrivacy

一名起底受害者,接受《鏗鏘集》訪問。

起底doxxing;又稱為人肉搜索人肉搜尋),是指查出對方的個人資料或相片等個人私隱資訊,然後公諸於世,用作「網絡公審」。「起底」被視為現今資訊安全分類當中,其中一項資訊威脅

資訊科技發達,近年興起了網絡平等時代。每個人都可以透過社交網站發佈信息,因而令網絡暴力行為更嚴重化。

較為常見的是消費者對於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商品不滿,而訴諸網絡公審後再對有關機構或其前線人員進行起底行為。

亦有不少財務公司以網絡進行非法討債,例如是編造故事以煽動網民替其尋找債務人或其他財務公司紀錄中可能與債務人有關係的聯絡人(包括但不限於債務擔保人)。 因此令沒有任何債務的市民亦受到牽連。

基於過去的法例對於網絡資訊安全的處理並不嚴謹,因此起底行為更像是一種濫用網絡發佈資訊的權利而進行的勒索行為。參與者更自以為是正義的代表。

2021年2月4日,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從執法和修例兩方面着手處理起底問題,包括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把起底行為定為刑事罪行。

起源與發展[]

在香港,「起底」源於警方等執法機構,調查疑犯的背景資料,其後被傳統媒體廣泛採用的手段。由於1990年代中期及以前,個人電腦及互聯網並未普及,故「起底」文化僅止於傳統媒體。

網絡社群上的「起底」文化,自2000年代初期起盛行於高登討論區,並擴散至其他討論區等社交網站。

由於網絡是匿名的,網民之間互不相識,除了ICQMSNE-mail之外,最多也僅止於查IP而知道其所在地而已。「起底」文化之所以出現,是「自貼」與「自拍」等分享文化日益盛行有關。有個別網民為了彰顯個性或分享生活,於網站上放出自己的相片或影片,讓其他網民評頭論足,從而引起網民關注。同時期,免費網絡相簿與YouTube等短片分享網站開始流行。2006年發生巴士阿叔事件,是令「起底」成為潮流的重要爆發點。因為此次事件令網民意識到一個「普通」人會驟然成為網絡名人,而發掘的樂趣亦是滿足了網民的好奇心。

隨後一旦發生不平事件,或出現族群矛盾,便會有人煽動網民將之起底,其中以男女之間族群的矛盾(「港女」或「毒男」、「狗公」等有關題材)廣受關注。

於高登討論區的情形[]

主條目:起底組

「起底」於高登討論區非常盛行,部分被視為小朋友高登會員曾以「起底」為榮,在2005年還自發組織「起底組」。他們會用各種方法(例如利用Google搜尋)收集目標人物的情報,然後把「成果」(例如ICQ號碼、MSN帳號及電郵地址)以及真實資料(如真實姓名、個人照片、手提電話號碼、住址、工作地點或就讀學校)轉載到高登,以方便其餘高登人發起聲討行動。

有時某些會員會出賣他們的朋友,把朋友的照片都展示給其他人看。這種出賣朋友的行為,通當都會被尊重私隱的網友鄙視,較成熟的高登人亦普遍採取「膠都費事俾」的態度對待煽動者。有時網民又假扮起底成功,實則貼出的是敵人的資料;有時敵人與當事人相似,令其他網友深信不疑,向敵人作出人身攻擊。其中一單證實「借刀」成功的例子,是2008年網民亂指大學生為強姦案疑犯事件

雖然高登討論區成為眾矢之的,但事實上高登有一些分辨是否借刀的準則,故此在高登借刀一般是失敗收場,該討論區的會員亦普遍對起底等行為沒有好印象,對於企圖借刀之人更會猛烈抨擊。[1]

值得一提的是,高登討論區存在過的起底組都是非官方組織,亦不如多數局外人所形容般是一隊專門起底的團隊。[2]

台灣有藝人因受到網絡欺凌而自殺

2014年9月13日及11月11日,楊又穎小姐在其Facebook的個人粉絲專頁裡透露自己的人際關係並不順意。

在2014年11月20日到2015年1月12日之間,網絡欺凌凌者在粉絲專頁「靠北部落客」,以「心地楊」和「心機楊」代稱楊又穎,張貼誹謗文字內容多達四十篇以上。2015年3月10日,網絡欺凌凌者在粉絲專頁「XOXO Gossip Girl」張貼沒有指名道姓的誹謗文,但遭回應誹謗文的網友點名;楊又穎曾針對該貼文澄清並表示感到不適。2015年4月9日,楊又穎向好友透露遭長期網路霸凌,並表示懷有自殺念頭。但主因是熟識的好友背叛,散播參雜部份事實的謠言導致沮喪與憂鬱。

2015年4月14日,楊又穎突然將私人日常用品贈送好友。2015年4月16日,她在個人粉絲專頁分享美國電影《弒訊》預告片。2015年4月21日下午,她的家人發現她在房間內自殺並留下遺書,她在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目的[]

網上欺凌[]

主條目:網上欺凌

不少人利用「起底」解決自己的私人糾紛,以恐嚇或作弄或報復他人。一眾網民不斷發佈人家被起出的個人私隱資料,損害別人聲譽,達至網上欺凌。有些高登會員不會隨意「起底」,只會對他們認為的壞人才進行「起底」,以達到網絡公審的目的。

「借刀」[]

主條目:借刀

有人利用「起底」達成「借刀」目的。「借刀」表面指借刀殺人,意即借助網上消息「真亦假時假亦真」的特性,陷害他們憎恨的敵人,來破壞別人的名聲。但他們藉起底搜尋得來的資料,並非目標人物,結果令無辜起底者身心受損。

打擊他人言論自由[]

有時「起底」是為了打擊他人的言論自由,例子有Uwants小朋友挑戰高登反遭起底事件。有些網民怕被人起底,故不敢得罪或批評高登大軍。不過有人認為他們的起底能力被神化,不是想像中這樣可怕。

但亦因此被稱為網絡黑社會,更有電影戲言:「而家仲邊有黑社會?只有高登仔!」

網絡勒索[]

利用市民對於起底行為的恐懼作為一種網絡暴力威脅他人服從自己的要求。在私隱專員公署的宣傳單張中更有指出其要求除了會是金錢利益還包括了性服務。近年亦出現電話維修店鋪的職員或其他人以發佈手機中的裸照到網絡為由威脅女性機主與其發生性關係。

更常見的是針對商家或職員的名譽勒索,以威脅其提供服務條款以外的更多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對女性職員的性服務要求),對於男性職員更多是金錢利益的威脅。

方法[]

起底的方法可算是千變萬化,被起底者更是防不勝防。事實上,很多時受害者都是因為沒有或不懂好好保護個人資料,例如花心機管理facebook帳戶的私隱設定等,才會被有心人士有機可乘。

利用搜尋器[]

最簡單的起底方法,就是利用網頁搜尋器(例如Yahoo!Google等),輸入對方的網名即可找到相關網頁,包括私人網誌、網絡相簿、討論區文章等。網民透過一些蛛絲馬跡,找出對方的真實姓名、年齡、自貼照片、MSN電郵地址等資料,然後把有關資料,在網絡社群上公開。

利用駭客軟件[]

而最深入的起底方法,包括利用截聽軟件或駭客軟件等工具,得知目標人物的IP位址,從而知道目標人物的所在位置,或者到過什麼地方等。除此之外,目標人物的IP位址是來自哪一個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更有機會被查出來,從而查出目標人物的登記資料。另一種入侵方式是,在目標人物的電腦內暗中安裝間諜軟件或其他惡意程式,從而盜取個人資料。視乎起底方式,這種利用駭客軟件進行起底行為有機會觸犯法律。不過由於利用駭客軟件起底需要較高的電腦知識,而大部份起底者的電腦知識不足,加上怕觸犯法律,故香港極少出現以此方式起底的事件。

利用社交工程[]

若果搜尋器、駭客軟件等無法將當事人起底,就會用到社交工程(Social Engineering)。[3]社交工程通常是指起底者誘騙受害者透露密碼或其他涉及個人私隱的資料,或透過多方面[4]詢問其他網民,套取有關目標人物的零碎個人資料,然後再加以整合而成。前者可能觸犯法律;後者則屬於一種網絡情報搜集,由傳媒到一般網民都廣泛採用,故後者在內地又稱為「人肉搜索」。

使用檔案分享軟件[]

Foxy

Foxy軟件標誌

網民使用檔案分享(P2P)軟件,亦有機會遭受起底者套取個人資料。例如由台灣軟件公司開發的Foxy檔案分享軟件,若果設定不當,會被視為一款用作起底的軟件。

使用智能手機程式[]

不少智能手機的免費或低價應用程式(apps)使用條款,隱藏不少泄露私隱的陷阱。一旦用家答允條款,就會授權程式開發商蒐集用戶個人資料和照片,甚至調查行蹤和通話對象等。[5]

曾經有傳媒報導指,一款Android智能手機平台設計的應用程式「起你底」,專門搜尋目標人物於司法機構受審的紀錄(包括債務、刑事及民事訴訟等),有機會威脅更生人士的個人私隱和日常生活。[6]私隱專員公署終於在2013年8月13日發表報告,指出該應用程式,嚴重侵犯資料當事人的私隱,並已發出執行通知,指令資料庫營運者停止向程式供應資料。公署認為,程式披露的資料,雖然本身是公眾可以查閱,但程式做法是超越投訴人對於資料如何被使用的合理期望,以及偏離司法機構、破產管理署及公司註冊處收集資料的目的。[7]

不誠實的電腦維修員[]

坊間的電腦維修商亦要小心選擇:因為一些電腦維修員,對個人資料保密操守會有參差,個人資料有可能透過處理資料的電腦維修員洩漏出去。此類起底方法中,最經典的案例莫如2008年陳冠希淫照事件

在討論區「出賣朋友」[]

某些青年經常瀏覽的熱門討論區,更開設「出賣朋友專區」,由網民貼出同學、朋友相片,由其他網民評頭品足、任意批評。該專區列明所有帖子,必須含有照片及必須看見樣子,但嚴禁披露相中人的任何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學校、住址等。專區亦提醒被出賣者,如發現被出賣而沒有允許任何人發布相片,可以報警求助。不過,仍有網民公開他人資料,如就讀學校、花名或只省略全名其中一個字。[8]

利用公開資料[]

政府理論上儲存了全港所有市民及機構的資料,當中不少屬公開資料,如公司註冊、訴訟及破產紀錄等,可依既定程序申請查閱。記者作偵查報道時,經常以此方法向調查對象「起底」順籐摸瓜,而一般市民其實亦可進行查冊等查詢。

智能手機應用程式從司法機構、破產管理署、憲報及公司註冊處等公開途徑,收集涉案人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訴訟案件編號和公司董事資料,匯集成資料庫後供用戶付費搜尋,表示可方便市民招聘家庭教師或家傭,在處理物業租務或做生意時可審查商業伙伴、租客。個人資料私隱公署認為程式已超乎政府及法庭公開相關資料的合理期望,故於2013年8月7日要求營運者停止供應資料。有關報告掀起社會對如何兼顧個人私隱及善用公開資料的討論。[9][10]

同時,個人資料私隱公署亦發出的《使用從公共領域取得的個人資料指引》,協助資料使用者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影響[]

起底者本身[]

對「起底」者本身來說,他們往往要花時間及功夫,如查家宅般找出別人的底細,能夠成功作弄別人,滿足感必然不少。他們或者也樂於看到人家受苦,甚至要向他們道歉,跪地求饒的快感。

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講師邵家臻,曾經評論大學生被指推女朋友落樓梯事件時批評,網民向別人起底、將嫌疑人物作網絡公審,是道德犬儒主義者。他指起底者本身的道德可能也不高,但謾罵他人可以反襯自己玉潔冰清,完成一種「我出來罵賤人,所以我不是賤人」的自我治療。但所有旁觀者或攻擊者,亦有機會反過來變成受攻擊的對象。[11]

被起底者[]

對被「起底」的受害者,他們的心靈往往做成沉重的打擊。因他們的真面目被揭發後,令他們害怕在街上被人認出時,被人看不起、指指點點、粗言穢語、甚至被打,形成強大的心理壓力。也有部分被起底者對這種小朋友行為一笑置之。

社交網絡興起,互聯網資訊流通更快,網民往往未辨真偽就將消息發布,因此近年屢見「起錯底」的情況,如2008年食店員工強姦少女事件,有大學生無辜被指為強姦犯;2012年順天邨虐貓事件,亦有五名少年無辜被指是「虐貓狂徒」。完全沒有涉事的人突然被「起底」,可謂無妄之災,困擾更大。

2014年中,一群被「高登仔」標籤為「MK仔」、稱曾被起底的苦主成立「反高登大聯盟」facebook專頁,有「巴打」隨即以「反MK聯盟」專頁反擊,雙方掀罵戰,從中可見被起底者對起底行為的不滿;但有學者指網民要抗衡的是起底行為,而非某個平台,形容連「真兇」也不知,是盲打稻草人,討論也非全面。[12]

對網典的影響[]

早年不少高登會員透過香港網路大典這類共筆型網站來對付他們不滿的對象,香港網路大典因而被淪為發洩場所,聲譽受損,垃圾條目問題日益嚴重。當事人看到會感到不滿,會向管理員投訴,甚至聲言控告香港網路大典,或去信要求Wikia(原贊助機構)取消對他們的資助。

為此,香港網路大典對於這些起底的行為,是處於零容忍。網典會對所有起底的行為作出反擊,強調謝絕起底並積極打擊,告誡他們這兒不是私人批鬥場,私下的事必須在私下解決。

法律問題[]

起底行為可能涉及侵害私隱的問題,因而引起法律上的爭議。

世界人權宣言相關條文[]

在聯合國頒佈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二條,「私隱權」被明確定義為: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

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13]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二條

香港例子[]

雖然網民起底行為可能會抵觸《香港法律》第486章中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但自1996年12月20日法例生效後,由於互聯網急速發展,法例未能涵蓋保障網民在互聯網上的私隱,來防範網上欺凌。2009年8月28日由政府發出的檢討《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諮詢文件,提出了一些建議:

  • IP位址只代表一部電腦,若IP位址加上某些資料,這種新資料組合,足以證明個人身分,便應受法例管制。例如電話號碼加上個人名字,已經是個人資料;IP位址加上電郵地址,就容易讓人辨識身分。[14]
  • 諮詢文件建議在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以「取利」或作「惡意用途」,定為罪行。[15]

但這些建議已獲不少網民強烈反對,認為建議中的「披露個人資料以『取利』或作『惡意用途』」等起底行為定義含糊,只是保障法律無法規管的惡人。[16]

披露受害人資訊後果

在一些法庭審訊(如性罪案等審訊),法庭通常下令將罪案受害者的身份保密,以英文字母代號代替(又名字母人)。由於傳統傳媒不能報道字母人的身分,但不同報道亦有描述其外形、容貌、口音等特徵,有網民遂將不同報道結合,試圖猜出其真正身分。即使網民在網上猜測,若猜中也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因為網民將難以證明自己是「無心插柳」還是「假扮猜測實為爆料」,因此市民在網上留言,最好避免作這類猜測言論,以免誤墮法網。[17]

另一邊廂,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56條,凡有人向警務人員作出性罪行的指稱後,所有相當可能導致公眾識別申訴人身分的事項,都不得在香港可供公眾閱讀的書刊中發布或在香港廣播。書刊和廣播的定義很廣,既包括報紙、雜誌等傳統文字傳媒,也包括電台、電視台等電子傳媒,以及互聯網上的網站(包括維基等共筆型網站)、網誌微博等可供公眾閱讀或收聽收看的紀錄,任何人若披露性罪行申訴人的身分,均可能會遭檢控。[18]

中國內地例子[]

在內地,深圳市公安局於2009年8月,建議在深圳實施的《電腦信息系統公共安全管理規定》中,增加「人肉搜索」內容,要求電信營運企業和網站以屏蔽、刪除等技術,保護公民私隱權不被侵犯,以減少侮辱及誹謗信息出現。[19]

評價[]

一般花生友認為,如無做過任何影響廣泛的壞事,被起底者只會被無視,而且還會指責起底者無事生非;而對於涉及影響廣泛事件的人士,被成功起底是因為其主動發佈資料,所以錯也不在起底者身上。但外界人士一般認為起底是不尊重別人,不顧他人感受,報復及以此威嚇他人的小朋友卑鄙行為。

有網友指出,「起底」最大的影響,莫過於被「起底」的人會受到傷害。被「起底」只會令人感受到個人私隱被侵犯,心靈受創,心中只有一團怒氣,形容做法可恥。[20]

因起底行為來自網絡公審,這些都屬於一種資訊霸權,與傳媒欺凌齊名,他們均是利用資訊去欺凌一些當時處於言論弱勢的人士,而云云眾口諂不可能逐個回應或對全網澄清並得到隕期效果。所以更多情況被起底者都是「啞子吃黃蓮」。

自2019年出現的社會運動,起底文化更是被發揚光大,作為對執法者以及公權力的武器。但亦因此被過份濫用,導致短期內出現大量被底起的受害者,最終令香港政府加緊修訂法例以防止起底行為的延續。

防範被起底方法[]

2010年9月24日,高登管理員發表《有關部分傳媒對「網絡欺凌」報導之聲明》,指出起底人士相信是不懂如何保護自己的個人資料,才被人有機可乘,利用 GoogleYahoo! 等搜尋引擎找到其個人資料。而在2011年3月上旬,《香港經濟日報》刊登於網絡社群保護個人資料的系列專訪,包括訪問香港高登行政總裁林祖舜[21][22]

以下是分別根據上述聲明及報章報導的內容,提出網絡用家減少被其他網民「起底」的建議:

  1. 不少網民愛用自己的英文名字註冊電郵,或以同一個別名註冊討論區帳號,這卻造就「被起底」的網上足跡。另外千萬不要使用真實姓名作為討論區帳號名稱,亦應減少使用同一名稱登記不同的賬戶。
  2. 不少「被起底」者都曾做過一些看似過份的事情,被人拍下放上視頻網站(如YouTube),而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而現時大部份人都隨時攜帶可拍攝影片的手提電話,因此網民應先自我檢討,避免在街上做出太嘩眾取寵的事情,這可大大減少成為被起底對象的機會。
  3. 盡量減少把個人資料上載到互聯網,尤其是個人敏感內容。事實上,很多被「起底者」的個人資料都是由其現實中的朋友發放出來,因此如非真正熟絡的朋友,最好避免讓他們輕易得到自己的個人資料。例如網誌、網絡相簿、facebook上的相片,最好設定只准指定朋友觀看。
  4. 把別人的資料或影片上載到互聯網前,可能亦要冒著反被起底的危險。因此如果網民有心想「惡搞」別人,自己應先三思。
  5. 若網民搜索發現自己已閒置長久的網絡服務,應立即停用(Deactivate)其服務。
  6. 網民應養成良好使用網絡習慣。任何人都要面對過去曾在網絡發布過的言行負責,因就算將設定調高,或刪除過往網誌或討論區帖子,均有機會永久在網上留紀錄。
  7. 網絡社群網民看到不平之事,是絕對有權利發表自己的意見。網民在發表意見前,亦應深思自己會否被利用,變成欺凌別人的工具,被「借刀」者利用。
  8. 了解多一些主流傳統媒體的特性及運作,如接受任何訪問,小心被對方斷章取義,而讓自己處身於令人討厭的焦點位置,成為被起底的對象,例如2010年《鏗鏘集網絡審判團事件》。


facebook使用者的建議:

  • 收到交友邀請,答應前要三思
  • 好好設定私隱;
    • 「Sharing」(分享)或Status(近況更新)的權限設定為「朋友」或「自訂」,其中每項細分類別亦應仔細設定,尤其是個人相片
    • 建議定期(尤其是更換大頭貼或封面後)點入「限制過去的帖子」的選項,讓一些過去帖子或相片不會被有心人士找出來
    • 把「Friend list」(朋友名單)、「誰可以在你的生活時報上看到被標註在內的帖子?」以及「誰可以看到其他人在我生活時報上的留言?」的權限設定為「只有自己」,以免讓有心人士從朋友名單、帖子、相片中摸透自己的交友狀況、底細與平常作息
    • 「生活時報發佈檢查」、「標籤審查」的選項設為啟用,以免不希望被公開的帖子或相片因被標註而曝光
    • 特別注意電郵地址的私隱設定,因為有心人士可能會透過這來進行起底的身份確認
    • 可以利用「Friend list」(朋友名單)以熟悉程度把朋友分成不同類別,再在不同設定上只容許特定類別的朋友才能接觸相關資訊
    • 完成設定後可利用在個人檔案右上角的「View As」(檢視角度)按鈕檢視不同朋友可接觸到的資訊

個案[]

一些曾被起底人士,很多時並不是因為起底者有什麼能耐,而是被起底者曾把個人資料主動於網絡或其他媒體上發佈,再經網民廣泛搜索其他零碎資料湊成。另一些則是因為當事人進行過受社會爭議的行為(如親熱行為),被揭發後引致網民口誅筆伐,再被知情的人士披露當事人相關資料而成。

曾被起底人士典型案例:

隨著互聯網使用者的年齡層日漸下降,越來越多網民純粹抱著「幸災樂禍」的心態,在未有充分證據下,便硬指借刀行為是成功起底,令更多無辜者受害。

起底刑事化立法爭議[]

香港特區政府於2021年計劃修訂《私隱條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23],俗稱「反起底法」。此舉即時引起互聯網各界及網民憂慮損害言論自由及賦予執法人員過大權力。[24]更有報導指各大社交平台去信政府,起底刑事化一旦立法他們會考慮在香港停止服務。[25]

專用模板[]

如條目中的人物曾慘被起底,請使用以下模板:

{{Undercovered}}
Iii 此人曾經慘遭起底,其真實姓名、就業/就讀資料及個人照片等個人資料均表露無遺。


相關條目[]

註解

  1. 高登討論區:致高登起底組的請求
  2. 高登公告:有關部分傳媒對「網絡欺凌」報導之聲明
    第 11 段:「不少人士都以為本討論區中有「起底組」專門將別人「起底」,但其實本討論區中並沒有此組織。」
  3. 微軟網站:什麼是社交工程?,2007年1月16日。
  4. 包括透過討論區Facebook等網絡社群、即時通訊軟件等等。
  5. 明報:免費apps暗蒐私隱 允偷拍截聽 fb擅閱短訊 憤怒鳥查通話對象,2012年2月28日。
  6. 東方日報:手機程式 專搜訴訟債務紀錄,2012年3月3日。
  7. 《公署指「起你底」手機應用程式嚴重侵犯私隱》,香港電台新聞,2013-08-13
  8. 明報:網上現出賣朋友區 發布相片評頭品足,2009年4月11日。
  9. 明報:整合公開資料供搜尋 「起你底」App遭叫停,2013年8月14日
  10. 明報:業界批反智保守局限發展,2013年8月14日
  11. 明報:人肉搜尋案 網站刪主角資料 網民提出「起女事主底」 有人質疑事件真偽,2009年11月9日。
  12. 晴報:被起底網民 fb開戰反高登 公開他人資料或涉私隱 律師:執法寬鬆,2014年8月12日
  13. 中文維基百科:隱私權
  14. 明報:IP位址未列私隱 吳斌倡立法保障,2009年11月9日。
  15. 明報:披露他人資料倡違法 謀利惡意用途始入罪,2009年11月9日。
  16. 高登討論區:修訂私隱條例 即使為公義「起底,改圖=犯法」,2009年11月9日。
  17. 明報:網民猜富商X 估中可告藐視,2010年12月9日。
  18. 明報:學者警告﹕揭任亮憲案事主身分違法,2010年12月26日。
  19. 明報:深圳擬禁網絡「人肉搜索」,2009年8月28日。
  20. 「壇」東「壇」西 (6) - 起底,Tea Cafe‧提思茶座
  21. 香港經濟日報:網民7招自保 防被大起底 影片場景+容貌 足可私隱盡洩,2011年3月3日。
  22. 高登 CEO教授秘技 防人肉搜尋蘋果日報,2011年3月6日。
  23. 自由亞洲平台:港府計劃修例將起底刑事化,2021年8月6日。
  24. Lihkg 討論區:政府設域外管轄權打擊「起底」 緊急情況可冇手令下入屋搜查
  25. 立場新聞:Google 等憂「起底」刑事化或撤港 私隱專員公署:修例只涉非法行為,2021年7月6日。

外部連結[]

網站[]

博客文章[]

報章報道[]

新聞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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