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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強姦短片在Foxy流傳

食店員工強姦少女事件於2008年4月某日發生,並在2008年9月10日《蘋果日報》報導,電訊及網絡界流傳一段用手機拍攝的疑似強姦短片;同日該短片被發現在Foxy中流傳。

短片中的兩男一女,均身穿疑似一家連鎖快餐店的員工制服,女方疑遭兩名男同事強暴。短片長約1分48秒,大小約 1854 KB,清晰地拍下懷疑受害女子以及兩名男子的樣貌,並錄下另一名女子說「打999」的聲音。

該短片在2008年8月下旬開始,透過手機極速流傳。自報章揭發此事後,警方根據短片內容進行調查,並在2008年9月10日拘捕3名懷疑涉案人士。翌日該短片在網絡出現多個來源,成為網民當時熱烈討論的事件之一。

經過近一年的審訊,17歲的首被告被判入獄四年;次被告及三被告則宣佈無罪釋放。在此期間,有網民乘機借刀將一名與本案無關的大學生誣捏為案中疑犯,令該名大學生一度飽受身心困擾。

流傳經過[]

在2008年9月10日蘋果日報報導此事件前兩星期(即2008年8月下旬),已有網民在香港一些討論區作出討論。短片初期主要透過手機流傳,其後輾轉流傳至Foxy中。當消息於9月10日傳到高登討論區後,眾多高登會員隨即大感興趣,部份則表示不安、憤怒及會報警[1]而該主題在1.5小時內被推至1001鎖post

短片內容[]

這段懷疑強姦短片,表面上雖無記錄拍攝日期,但有網民曾貼圖展示,該短片疑於2008年5月18日21時55分48秒拍攝;傳媒引述警方資料,則指事件發生於2008年4月某日。

片中背景像是寫字樓或休息室,女事主估計年齡不到20歲,至於兩名男子年約20歲左右,三人均穿一家飲食集團的員工制服。畫面中,女事主不停掙扎及呼叫,並在鏡頭前一度用手及衣服遮住臉部。

短片中除了畫面內的三人外,懷疑尚有一名持手機拍攝的「旁觀者」,以及另一名懷疑事發時也在現場的女子,該女子說了一句「打999」,但隨即有一把男聲說:「唔好。」(不要報警。)

Foxy的角色[]

Crazyabc

強姦短片在Foxy上快速傳播

主條目:Foxy

此次事件本來在手機流傳,不是太多人知道,但自從事件開始被傳媒報道後,有關短片便由手機網絡進入Foxy平台。翌日該短片在網絡出現多個來源,令事件震驚全港。由於Foxy主要是香港、澳門台灣等華人的分享網絡,部份中國網民也會用Foxy,所以有關短片快速地傳至中國、澳門及台灣等國。

各方反應[]

傳媒報導[]

事件揭發後,大部份香港報章只指出片中人士穿著「某日式連鎖快餐店制服」,僅東方報業集團旗下報章東方日報太陽報標明是「吉野家」。隨著案件於2008年9月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香港報章一致以「吉野家」作報導。

至於電子媒體方面,無綫電視亞洲電視等電視新聞報導,並無提及此事件;而有線電視新聞報導,及香港電台、商業電台等電台新聞,則有簡短報導此事。

台灣,當地媒體也有報導此事,主要是轉載香港報章的報導。[2]

市民反應[]

一名看過這段短片,但不欲透露姓名的手機用戶指出[來源請求],有關短片的內容離譜,並指出有關內容是強姦場面,應該報警拘捕強姦者。他表示,自從網民被指發布裸照被捕事件之後,已經沒有人敢將一些涉及淫褻的照片及短片放上網。而在網上不應該出現如此的片段:因為上載淫褻片段者,會很容易被捕,所以只會用手機互傳。他亦猜測有很多人都收到該段片。他表示,這段短片拍下的可能是一宗強姦案,收到短片的人應該報警,但很多人都怕麻煩而不敢報警。[3]

警方行動[]

據消息指出,警方在2008年9月9日收到有關短片,並展開調查;之後警方在2008年9月10日,採取行動拘捕了三名分別16、17和19歲的青年協助調查。[4]

飲食集團聲明[]

20080912 YoshinoyaPost

吉野家快餐(香港)有限公司的聲明

2008年9月10日蘋果日報報導事件後翌日,飲食集團吉野家快餐(香港)有限公司發表聲明表示,會協助警方調查有人穿著疑似該公司制服,進行不當行為的事件,並稱若查明旗下員工有違法行為,定必依法配合警方一切行動,嚴懲不法之徒。[5]

吉野家快餐(香港)有限公司於9月12日案件提堂後發表聲明,就近日「有人穿疑似吉野家制服進行不當行為」一事作出回應。它指公司非常感謝公眾及傳媒連日來對事件的關注,並已即時展開員工關愛行動。聲明續指,該公司已加強保安措施,包括撥出100萬港元加強保安系統及員工培訓,又設立員工熱線,紓緩員工情緒及提供協助。此外,公司亦表示會派員到各店舖探訪,了解前線員工的需要。[6]

法律界人士意見[]

法律界人士鄧達明表示,無論利用互聯網抑或手機,傳送淫褻的照片或影片都是違法的,以今次事件為例,若有人用手機向他人發送短片,都已觸犯法例。他表示,自從陳冠希淫照事件之後,沒有人再敢用這方法傳輸淫褻影音檔案。[3]

不過,律師梁永鏗認為私下傳送片段至郵箱或手機,並不犯法。[7]

網民反應[]

真相未明之前,不少網民均討論片中少女是被強姦還是自願發生性行為,抑或自願發生性行為不願被拍。部份曾看過該片的網民表示同情片中少女,部份則認為同情該少女便不要觀看。有網民坦承看後忍不住打J,也有網民可惜短片太短。

另有網民在Facebook內發起聲討行動,曾開設「食店強姦事件緝拿兇徒」群組,呼籲網民加入緝拿片段內施暴者的行列。然而基於事件已經進入正式的調查階段,為免阻礙警察的工作和其他可能的司法程序,群組已經被群組發起人刪除,好讓有關程序能更有效地進行。

一些網民認為,雖然網上及報章,均已傳出該數名人士,為某日式連鎖快餐店的員工,但不應公開他們身份,原因是未有完全可信的證明,以及事件已由警方調查,要避免影響當事人私隱及法庭審判公正。

惡搞和創作[]

事件發生後,在網上衍生出一些相關的惡搞和創作。

重大影響[]

大學生遭網民借刀起底[]

事件發生後,網民對於案件的討論已達失控地步。有人更發起「起底」大行動,將一名大學生的相片、姓名等個人資料上載到討論區,宣稱他就是疑犯之一。結果導致其他網民信以為真,紛紛以電郵轉寄其相片狠罵。事後證實「起底」錯誤,唯無辜者已慘受牽連,有網民質疑有人「借刀」。

法庭審訊[]

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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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對三名被告的庭上繪圖

2008年9月12日,警方控告兩名男學生及一名十九歲青年,分別各一項強姦罪名,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他們同被控一項於2008年4月某日,在新界區一間吉野家[8]內強姦一名女子。各被告暫毋須答辯,還押監房看管至10月10日再提訊,以待控方進一步檢查被告的手提電話和電腦。[9]

案中三名被告的身份,亦在法庭上曝光:首被告何嘉杰(17歲)及次被告馬浩芹(16歲)均報稱學生,第三被告李孝忠(19歲)報稱店務助理。[9]

2008年9月19日[]

2008年9月19日,三名被告再提堂,被拒絕保釋候審。有關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審理,待警方進一步調查。[10]

據2008年9月20日《蘋果日報》報導,裁判官對此案調查進度十分關心,特別要求案件主管,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陳志勇,直接向法庭逐點交代調查細節。陳志勇表示,當警方接到市民舉報後,已找到該案事主下口供,並查出她曾在吉野家做兼職。因她遇事後感害怕,才沒主動投案。警方調查得知其中一名被告,於案發時以手機拍下犯案過程後,另外兩人亦儲存了涉事短片。警方已扣查三人的手提電話,如有足夠證據,警方會考慮加控「發佈淫褻物品」罪名。此外,事主透露次被告曾於她落口供前,威脅她要向警方撒謊,警方亦會考慮加控次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該報記者估計,此案將會在高等法院審理。[11]

裁判官指案中事主年僅16歲,犯案過程又被拍攝下來,認為案件性質嚴重,故不准三人擔保。三人將於9月26日再度到法庭覆核保釋申請。[11]

2008年10月10日[]

被控告強姦罪的次被告及第三被告,於10月10日各被改控協助及教唆強姦罪名,而首被告則仍被控以強姦罪名。3名被告續毋須答辯,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轉往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另控方早前指女事主於錄取口供前,曾遭次被告馬姓少年威迫,命她向警方撒謊,控方正式加控次被告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12]

2009年7月6日[]

案件於高等法院開審,時為17歲的女事主在屏風下出庭作供,講述被凌辱經過。女事主在庭上供稱,她與首被告案發時正發展曖昧關係,並由他介紹到吉野家兼職,有晚即將關舖,與她同任兼職的男同學叫她到休息室聊天,其後男同學、「男朋友」及店舖助理經理說要玩性愛遊戲,將她強拉入經理房強姦,並拍下涉案短片。[13]

控方為保護時為17歲的女事主免受尷尬,特別安排她在屏風後作供,在庭上播放涉案短片時,故意將電視熒幕移動,務求不被公眾人士觀看到。由於涉案短片曾在互聯網廣泛流傳,控方為怕陪審員曾看短片先入為主,日前在選陪審團時,亦罕有地先向準陪審員查問他們是否曾觀看有關的短片,結果只有一名男士因曾觀看短片,而被豁免任此案的陪審員。[13]

2009年7月20日[]

首被告作供時指「女事主經常拍打男同事的性器官」,又指首被告承認女事主在性交期間曾說「不好」及「打999」,但首被告認為女事主是指不要拍片,他又指女事主當時「笑笑口」,很易令人誤會。[14][15]

2009年8月13日[]

吉野家快餐店強姦案中的三名被告員工,17歲的學生被陪審團裁定強姦、教唆強姦等罪名成立,並在下月宣判,其餘二人無罪釋放。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009年9月7日,等待事主的心理受創報告及被告的心理報告始判刑,期間被告人還押候判。[16]

2009年9月7日[]

首被告17歲的何姓學生被判入獄四年。次被告及三被告向法庭申請訟費,被法官拒絕兼嚴詞斥責。雖然案件已審結,但有傳媒發現至今有關短片仍在一個香港網上討論區內流傳,未被制止。[17]

相關條目[]

註解

  1. 高登討論區:吉X家似強姦..片
  2. NOW News今日新聞(台灣):港網流傳少女疑似被姦短片 3名涉案男子被捕, 2008年9月12日。
  3. 3.0 3.1 蘋果日報:穿飲食集團制服 數男女旁觀拍攝 強姦片段手機流傳,2008年9月10日。
  4. 星島日報:輪姦片上網 警拘三人,2008年9月11日。
  5. on.cc:吉野家稱配合警方調查懷疑不當行為事件,2008年9月11日
  6. 蘋果日報吉野家發聲明關愛員工, 2008年9月13日。
  7. 蘋果日報:強姦片段警拘三人,2008年9月11日
  8. 據2008年9月12日有線電視新聞報導,事件發生在沙田瀝源邨商場吉野家分店內。
  9. 9.0 9.1 星島日報:兩學生涉吉野家強姦案,2008年9月13日。
  10. 明報:吉野家強姦案3被告還押,2008年9月19日
  11. 11.0 11.1 蘋果日報:吉野家強姦案 受害人被脅迫講大話 三被告不准保釋 或加控罪名,2008年9月20日。
  12. 明報:吉野家強姦案兩被告改控罪,2008年10月11日。
  13. 13.0 13.1 蘋果日報:吉野家三職工涉店內淫辱案開審 女事主供稱 首被告強姦 次被告摸胸,2009年7月7日。
  14. 蘋果日報:吉野家強姦案 首被告假設 X同意性交,2009年7月21日。
  15. 高登討論區:吉野家首被告:女事主經常拍打男同事的性器官
  16. 明報:吉野家強姦案三被告一罪成,2009年8月13日。
  17. 明報:吉野家案18歲被告囚4年 短片被上載外國網站 流傳未止,2009年9月8日。

外部連結[]

討論區[]

報章[]

事件報道[]

法庭報道[]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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