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靚仔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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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前言
2003年4月10日
這一日是香港爆發SARS的高峰期,人心惶惶之際
一張Cap圖,除了令TV谷、VM谷的版友們暫時忘記SARS的恐懼
也帶來一個歡樂的晚上
[編輯] 經過
在4月10日下午,有版友post網主的改圖到TV谷
該post內容大約是說:「今日又會停播激鬥戰車,唔知網主幾時出現」
TV谷POST一般會迅速沉底,但憑著網主的驚人睇post速度
眼見自己訪問的相片被人改圖
就在 4月10日 20:17分
發出以下的警告字句:
嚴重投訴!!刊登本人的肖像及加上粗言穢語
警告!上述文章已經備份,並且將會報警處理 (一個post裡面有齊各版友的IP) ?!
[編輯] 在TV谷
網上新聞組包括TV谷的版友因為SARS而人心惶惶,而張國榮在此間離世消息亦令人心情沉重;網主此間卻只顧批評電視台經常播張國榮特輯使動畫停播(詳見師奶不容),例如指無綫為了重播張國榮作品而「不擇手段」:
主題: 無線真是為求目的,便不擇手段地停播動畫
內容:
無線為了如期於明天(四月八日)開始重播張國榮的作品《武林世家》,便於今天(四月七日)一次過重播兩集《撻出愛火花》(因為四月三日停播了一次),結果原定今天播映的《勇者警察》被迫停播(上一集是提及主角迪卡度被打敗),真是非常可惡!
此類訊息不斷以 crosspost 形式廣發討論、新聞組,谷內已經有版友對不滿,網主上電視事件中的兩張照片,便成為版友們的發洩途徑,改圖湧現,進行恥笑,例如有一張諷剌網主因為電視台停播兒童節目,心靈受創而「屙屎唔出」。這場恥笑網主事件係有史以來時間最長一次(由當晚20:17直到11日的02:00)。網主見狀,在新聞組發出「嚴重警告」,令更多人爭相一睹網主的廬山真貌。後來網主便到 HKUX Admin 版投訴,但換來版友對佢的反投訴:
嚴重投訴:「超級快訊網頁網主」對本人作出嚴重誹謗
就文中「超級快訊網頁網主」指謫本人將其相片附以粗言穢語 刊載新聞組上(本人所上載之圖片文附),本人對此等蠻橫無 理之指控表示天地不容。
首先本人並不清楚此人乃是「超級快訊網頁網主」,原圖亦 沒有 CAPTION 指此人乃「超級快訊網頁網主」, 「超級快訊網頁網主」亦沒有提出證據證明相中人乃 「超級快訊網頁網主」。
圖中左上方標示「佢係咪講緊呢樣野」,乃本人見其嘴形似 在述說「容」字,便推測此人是否在說字幕中的話。
而字幕內「六叔經常停播兒童節目,實在是天地不容」十七字, 根本沒有任何粗言穢語。
對於「超級快訊網頁網主」指謫本人在其相片加上粗言穢語, 那實在是無中生有、順口胡謅、毫無憑據、信口雌黃、含血 噴人、辭不達意、胡說八道、斷章取義、生安白造,以及最 重要的天地不容。難道「超級快訊網頁網主」認為「六叔」是粗 口?難道「超級快訊網頁網主」認為「停播兒童節目」是粗口? (停播兒童節目是天地不容,不是粗口)難道「超級快訊網頁網主」 以為「天地不容」是粗口?那麼「超級快訊網頁網主」不是經 常說粗口嗎?還是「超級快訊網頁網主」以為「翡翠台」是 粗口?十分抱歉,「翡翠台」並非本人加上去的。不過原文 卻指「粗言穢語部分已經被刪除」,我只看見上鏡者的尊容 被刪除,如果「超級快訊網頁網主」指那副尊容是粗口,那 麼關我屁事?
由於上述原因,本人對於「超級快訊網頁網主」向本人所作 出之指控,感到無比憤怒!「超級快訊網頁網主」真是為求目的, 便不擇手段地作出指控,真是非常可惡!由於事態嚴重, 本人已將有關文章存檔備案,並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編輯] 在VM谷
VM谷的配音谷都係網主經常去的地方
在317小魔女事件之前已經有版友對佢不滿
326上電視事件之後,網主的真面目就廣為人知
當然,改圖流傳的速度甚快,甚至去到3home的動畫歌版度
在各個VM谷的個人版當然有講這件事
令VM admin ban左網主的原因就係
在410靚仔相事件發生後的兩小時
網主去admin谷度投訴有人post佢的靚仔相,但係admin根本無法阻止其他人將相片流傳
網主將有post佢張相的人整成一個list,詳細記錄個post的位置
此事一傳開去,引來大量VM個人版的版主走去admin版度投訴
經過一輪擾釀之後,VM admin 連警告都出埋
主旨:本人嚴重警告"超級快訊網頁網主 "Alan" <webmaster@visualmedia.com.hk> 撰寫於郵件新聞:3e96e32e$1_2@visualmedia.com.hk... 我覺得你對本server 規則完成不遵守,多次引發不必要罵戰 而你的投訴也非常兒戲,一時向我投訴、一時又收回,你當這裏什麼地方 我正考慮公眾利益,ban你ip 首先回應你之前投訴: 首先我們並不確定相中人是不是"超級快訊網網主"本人 只是"超級快訊網網主"認為相中人是佢自己. 我們發現圖片是無線新聞訪問中抽取出來(版權應屬無線),而其字幕好明顯係加上去, 根據vm所定製版規 (d) (d) 我們禁止張貼侵犯他人版權之文章/圖檔/附件(註:任何類型附件格式)的文章在 Visual Media Technology新聞組內. 所以有關圖片一律刪除(因侵犯並修改他人版權),但我們不能禁止其他版主討論這事件
最後就ban左超級快訊網主一個月,一了百了
"Alan" <webmaster@visualmedia.com.hk> 我係ban ip,email,連名 所以你地出post 有佢個名,係會食post 事情已告一段落,請勿再討論這個人
在VM谷的風暴就係咁而平息
(當時時間係2003年4月11日00:10)
[編輯] 結果
最後在11日的凌晨
網主又用「龜息大法」聲稱自殺
最後不足24小時復活
